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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JD01-2017-0009
椒政办发〔2017〕32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椒江区2017年度工业企业废水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椒江区2017年度工业企业废水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椒江区2017年度工业企业废水整治
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劣Ⅴ类剿灭行动方案》、《台州市剿灭劣Ⅴ类行动实施计划》、《台州市排污口消号战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严格贯彻落实市区“五水共治”决策部署,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决定集中开展椒江区工业企业废水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区主要河道及其重要支流沿岸的工业企业共1637家,包括太和工业园区、富强繁荣工业小区等工业集聚小区(名单详见附件1),其中海门街道109家、葭沚街道299家、洪家街道382家、三甲街道234家、下陈街道290家、前所街道209家、章安街道109家、椒江农场5家。
二、整治目标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工业企业废水专项整治行动,按照 “整治提升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的原则,确保在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全面实施纳管。不能纳管的企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地表水准Ⅳ类标准(COD≤30, NH3-N≤1.5, TP≤0.3)。太和工业园区在3月底、富强繁荣工业小区在5月完成整治任务。
三、整治内容
1.全面核查,建立档案。根据掌握的工业企业名单,结合“清三河”隐患排查工作,各街道(农场)重点排查企业是否纳管,有无乱接、错接,是否雨污合流,污水直排。并建立整治档案,登记造册。并按计划推进工业企业废水整治。具体整治标准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