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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JD01-2017-0019
椒政办发〔2017〕72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椒江区纺织印染行业环保专项
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椒江区纺织印染行业环保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
椒江区纺织印染行业环保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椒江区纺织印染行业有序发展,巩固和强化2014年椒江区印染行业污染综合整治成果,提升印染类企业环保水平。根据省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1〕107号)、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2〕60号)和《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应发台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行业环境管理标杆式企业建设方案的通知》,结合椒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印染行业的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按照全面发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纺织印染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为实现我区环境面貌根本改善打下坚实基础。
二、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通过召开会议、座谈等形式,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和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要运用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人和企业。
(二)综合整治阶段
所有整治企业需按照整治规范要求进行整治,须在4月30日前提交具体的整治方案。在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治提升工作。
(三)验收巩固阶段
1.对企业的整治工作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予以保留。同时,对全区各街道(农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验收考核,验收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区对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
2.建立统一协调、快速查处、有效监管的印染行业长效管理机制。各部门、街道(农场)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对印染行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有效措施和意见。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印染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细化分工、明确责任,部门联动、全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宣传保障
加大整治工作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整治工作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和整治企业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在整治过程中新闻媒体跟踪报道整治行动工作进度,大力宣传先进典型。
(三)执法保障
区环保分局联合相关执法单位加强对印染企业的执法监管,加大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实行重点跟踪,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于未能如期完成整治企业责令停产整治。
本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1.椒江区印染行业环保综合整治规范提升标准
2.椒江区印染企业名单
附件1
椒江区印染行业环保综合整治规范提升标准
一、厂容厂貌要求
(一)厂容厂貌整洁规范。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整洁,厂房、办公楼、职工宿舍、围墙等墙体整洁无破损,厂容厂貌整洁卫生,全日保洁,办公室整洁明亮,卫生间保持清洁,厂区合理绿化,无裸露地面,生产现场环境清洁、整齐、管理有序,原料堆放整齐规范。车间内无明显的定型机烟雾和刺激性气味,厂区无恶臭气味及特殊异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