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椒政办发〔2017〕202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有关要求。省政府残工委制定并下印发了《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创建考核办法的通知》(浙残工委〔2017〕10号),现就我区做好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镇街申报、社区创建、社会支持”的原则组织实施。区政府残工委统筹指导开展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成立由区府办副主任任组长,宣传、财政、建设、城管、民政(老龄)、电信、残联等部门参加的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指导和组织开展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
二、明确职责
区建设、区综合执法(城管)、电信、民政(老龄)、财政、宣传等部门要按照《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创建考核办法的通知》所要求的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社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制定、社区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社区各类福利设施和老年人家庭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资金保障和监管、宣传报道等工作。残联组织要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方面反映残疾人等群体的无障碍需求,对社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管理及使用提出意见建议,配合建设(城管)等部门做好《无障碍设计规范》的宣传、培训、贯彻、监督检查等工作;同时指导社区内各类残疾人服务设施和残疾人家庭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等工作。
三、任务分配
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创建考核评估工作每年组织一次,计划2017 年至2020 年在海门、白云、葭沚三个街道办事处共创建3个省级无障碍社区。期间分三批组织实施,每一期创建一个无障碍社区。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