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椒政办发〔2017〕178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椒江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椒江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椒江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文件精神 ,加快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17】18号)要求 ,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40号),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向着更高水平推进,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二、目标任务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和办台州最好的教育为落脚点,深入实施“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以“大步迈进滨江时代,倾力打造台州新府城”为引领,保障投入,深化改革,在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方面形成合力,重拳出击,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进度。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17】1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2021年创建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三、工作重点
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是推进教育跨越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我们要对照创建标准,排找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力争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一次性通过评估认定。
(一) 加大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一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确保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均达到1人以上;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均达到0.9人以上;
二是增加教学、辅助用房及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加快改扩建、新建项目进程,小学、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小学、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三是加大教学仪器设备投入。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并计划搭建专有软件,对信息化设备设施的利用率进行监测。
(二) 依法履职,提高政府保障程度
一是合理规划布局,统一各项标准。根据开发区和椒江区的教育融合及二孩政策出台后的人口增长因素,委托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重新编制中小学布局规划。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统一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二是控制办学规模,规范办学行为。辖区内所有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实施阳光招生,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全区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三是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统筹教师岗位。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区教育局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全区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三) 多措并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一是扩大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全区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全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二是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全区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积极开展德育示范学校创建和美丽校园建设,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三是提高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无过重课业负担;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四) 提升认可度,营造舆论正能量
一是营造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建立教育新闻发言人制度,组织学校舆情监测员,通过椒江教育信息网、椒江教育官方微博和微信、《椒江教育》期刊等各全社会宣传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二是是焕发家校新活力,提高社会认可度。健全区级家长学校讲师团,开展家长学校工作。联合多部门建立区级家庭教育实践基地。充分调动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对教育的认可度,确保达到85%以上。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创建领导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的创建工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政府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街道办事处(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和督查推进。同时成立创建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文秘宣传组、师资队伍组、普通教育组、教育装备组、安全环境组、经费保障组、台账资料组等8个职能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创建活动中,要对照评估内容与标准,履行工作职责,抓好整个创建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各学校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创建组织领导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创建的相关工作。
(二)明确创建责任
进一步落实区政府各部门、街道、大陈镇的责任,增强创建工作的紧迫感;要积极主动,创新工作,搞好协调,为基层提供优质服务。督查考核组要定期不定期的对各学校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各学校是创建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主体,要对照评估内容与标准,明确任务、细化分解、落实责任。
(三)形成创建合力
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街道、大陈镇要统一思想,形成强大的创建合力。要按照创建目标任务分工,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做到齐抓共管,协调联动,使整个创建工作按照年度实施计划的进度有序推进。
(四)强化创建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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