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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政发〔2017〕124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台州市椒江区森林消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7年以来,全区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狠抓森林消防管理,全面加强各项基础工作,有效地控制了我区森林火灾的发生,森林火灾发生率和受害率继续呈下降态势,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区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区森林消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海门街道办事处等11个先进集体、陈军等43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努力,争取更大的成绩,为我区的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台州市椒江区森林消防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台州市椒江区森林消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台州市椒江区森林消防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椒江区公安分局
椒江区公安分局葭沚派出所
海门街道办事处
白云街道办事处
洪家街道办事处
章安街道古桥村半专业森林消防队
章安街道山横村半专业森林消防队
前所街道前所村半专业森林消防队
白云街道星星村半专业森林消防队
附件2
台州市椒江区森林消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椒江区府办 陈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