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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JD00-2021-0001
椒政发〔2021〕2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度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牢牢把住粮食安全底线,确保完成全年7.25万亩粮食播种面积、2.59万吨总产量及2600亩油菜播种面积的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强化“谁种粮谁受益,谁多种粮谁多得”导向,稳定和加强种粮农民补贴,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等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早稻、连作晚稻每亩分别补贴350元、360元,其它粮食作物(含第二茬的再生稻)每亩补贴200元。对一季旱粮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主体,给予每亩300元的直接补贴;对在“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50亩以上且套种面积比例达50%以上的给予每亩150元的直接补贴;对种植油菜50亩以上的规模主体,给予每亩200元的直接补贴(已享受椒政办发〔2017〕7号文件政策补助的,不再重复补助);继续执行规模种粮贷款贴息政策,财政按3%的贴息率进行贷款贴息。落实好稻麦生产政策性保险,对全年稻麦种植面积50亩(含)以上的规模化生产主体,参加水稻、大小麦政策性保险的,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对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户,财政给予93%的保费补助。
二、落实粮食订单收购
严格执行国家发布的2021年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确保不出现农民“卖粮难”。当稻谷、小麦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由国有粮食收储公司入市收购,所产生的差价、利息和费用,由区财政负担。及时足额落实地方储备粮规模,地方储备粮轮换补库粮源优先落实到规模种粮主体,并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区财政对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区级储备稻谷(含订单水稻良种)和小麦的种粮主体给予奖励。早稻、晚稻实行订单全覆盖,早稻订单每50公斤奖励30元,晚稻订单每50公斤奖励20元;小麦订单50公斤奖励30元,每亩不超过150元;每交售50公斤常规水稻种子奖励30元,每亩最高奖励240元。国有粮食收储公司要做好粮食收购“一站式”服务,完善除杂机、输送机等机械设备配置,方便农民售粮。按椒发改粮〔2020〕12号文件规定做好“订单粮食”预购定金政府贴息发放工作。开展订单粮食“诚信”活动,按椒发改粮〔2019〕26号文件要求,对历年订单履约率高、粮食质量好的签约对象,适当提高“订单粮食”数量和奖励。进一步推进“五优联动”工作,对优质晚稻谷进行额外奖励,全力打造优质粮食产业链,为构建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更高效益、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三、提升粮食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