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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任务分解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统一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确保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推进海洋与渔业经济强市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具体分解如下:
一、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解
局党组和班子成员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局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处室负领导责任;纪检组长负责组织协调,按照局党组的部署,抓好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一)党组书记、局长林文毅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对本局有关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对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每年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指导、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此项工作由机关党委、监察室负责落实。
2、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干部从政道德教育,教育领导干部增强宗旨观念,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
3、加强党内监督。定期主持召开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和廉洁从政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纠正存在的问题。
以上两项工作由机关党委、办公室、监察室负责落实。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厉有江
责任范围:对海洋处、渔业处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负责因海域使用权许可问题可能引起或已经发生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事前防范和化解处置的督导检查。
2、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争取在市里对关键岗位的绩效考评工作中取得好的成绩。
3、加大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海洋环境污染问题监控督查力度。
以上三项工作由海洋处负责落实。
4、负责因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渔业污损事件可能引起或已经发生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事前防范和化解处置的督导检查。
此项工作由渔业处负责落实。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喻春法
责任范围:对执法支队、渔监处、船检处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做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2、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争取在市里对关键岗位的绩效考评工作中取得好的成绩。
以上两项工作由执法支队、船检处负责落实。
3、督促省级基层满意站所——船检松门办事处加强行风建设,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此项工作由船检处负责落实。
4、开展对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行为。
此项工作由监察室、船检处共同落实。
(四)党组成员、副局长汪维权
责任范围:对办公室、机关党委、综合处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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