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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千家新社会组织服务社区”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2021-06-03 台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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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民政局,市级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业务主管单位:

为了提升新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引导新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文明和谐社区建设,把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进一步落实到基层,树立新社会组织良好社会形象,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万家新社会组织服务社区”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浙民民[2009]213号)的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千家新社会组织服务社区”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切实提高新社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和服务社会能力,扩大新社会组织参与城乡社区建设,把服务居民、造福群众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增强活力、促进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我市创建城乡和谐社区作出贡献。

  二、服务内容

  1.教育类社会组织要挖掘现有潜力,合理调配资源,积极为下岗人员、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教育培训机会,帮助他们提高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为实现就业、再就业创造条件。

  2.科技类社会组织要送科技下乡,宣传科普知识、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服务、开办新技术培训班,帮助农民提高和掌握农业生产新本领;为城乡居民修理生产工具、家用电器、家具和家用设施等,提高居民生产生活水平和质量。

3.文体类社会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为当地居民开放文体活动场所、组织文艺演出、体育活动,开办文体项目培训等,丰富广大居民精神生活,增强社区活力。

4.卫生类社会组织要开展义诊、健康咨询、普及卫生知识、协助做好公共卫生防疫、开办预防保健知识讲座等,提高广大居民健康水平。

  5.社会福利类社会组织要创造条件,为社区居家老人提供帮助,所属活动场所向社区老人开放,扩大收养困难老人的比例,为社区困难老人排难解忧。

  6.其他类社会组织。动员各地志愿者组织为居家孤老、体弱多病和身边无子女的老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各种服务,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维护。政法类等组织要开展普法知识宣传、婚姻家庭讲座,协助做好司法综治,创建文明和谐社区。

  各类社会组织要积极投身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城乡社区,充分承担公共服务责任,开展多种形式、多种层面、内容丰富的无偿或低偿公益服务活动,为和谐社区建设贡献力量。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集中行动。开展“千家新社会组织服务社区”主题实践活动,是我市新社会组织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主要目的是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进一步落实到基层,体现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中,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好事,真正让群众满意。各地、各业务主管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新社会组织的发动工作。各社会组织要根据自身特点,积极投身主题实践活动,精心组织,迅速行动,于今年12月初至明年1月15日前,集中或自行前往城乡社区开展多种形式、多种层面、内容丰富的公益服务活动。市本级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和计划方案,请填写附表一,并于12月底前报送台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站等新闻媒体深入开展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加大对外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各县(市、区)民政局、有关业务主管单位要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向我局报送结对活动中先进典型,扎实推进活动的开展。

  (三)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本次主题实践活动规模大、涉及多个业务领域,各地民政局、有关业务部门和当地社区居委会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局(办、科)负责动员、安排、指导社会组织参与主题实践活动等;基层政权处(科)负责联系、确定集中活动的城乡社区等;社区居委会负责落实场地、社区宣传、安全保障等。

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民政局、各业务主管单位要认真回顾总结,并请将有关情况及填写的附表二、附表三,于2010年1月20日前报送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附件:1.台州市“千家新社会组织服务社区”活动情况表(一)

2.台州市“千家新社会组织服务社区”活动情况表(二)

3.台州市“千家新社会组织服务社区”活动情况表(三)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台州市“千家新社会组织服务社区”活动情况表(一)

社会组织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活动名称

 

活动时间

 

活动主要内容

 

经费(预算)支出

 

1.此表为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填写。

2.各社会组织2009年已开展或近期即将开展的公益活动请一并填报。

3.请于12月底前报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和业务主管单位。

联系人:林青青 联系电话:0576-88698305

传 真:0576-88698286 邮 箱:tzmjzzb@163.com


附件2:

台州市千家新社会组织进社区服务情况汇总表(二)

时间或

间间或

提供技能培训、教育(人次)

提供各类咨询、心理辅导(人次)

提供义诊、保健、康复等服务(人次)

开办普法、保健、婚姻家庭等讲座

组织文体活动

参与维护公共设施,保护公共环境(人次)

帮助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人次)

为困难对象提供物品、资助(万元)

 

场次

人次

场次

人次

2009年1月-2009年8月

 

 

 

 

 

 

 

 

 

 

 

2009年9月-2010年2月 

 

 

 

 

 

 

 

 

 

 

 

合计

 

 

 

 

 

 

 

 

 

 

 

注:此表为各县(市、区)民政局、市本级业务主管单位填写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台州市千家新社会组织进社区服务情况汇总表(三)

单位:家

项目

县(市、区)

登记数量

备案数量

教育类组织

科技类组织

文化类组织

卫生类组织

体育类组织

社会福利类组织

其他

 

 

 

 

 

 

 

 

 

 

 

 

 

 

 

 

 

 

 

 

 

 

 

 

 

 

 

 

 

 

 

 

 

 

 

 

 

 

 

 

 

 

 

 

 

 

 

 

 

 

 

 

 

 

 

 

 

 

 

 

 

 

 

 

 

 

 

 

 

 

 

 

 

 

 

 

 

 

 

 

 

 

 

 

 

 

 

 

 

 

 

 

 

 

 

 

 

 

 

 

 

 

 

 

 

 

 

 

 

 

 

 

 

 

 

 

 

 

 

 

 

 

 

 

 

 

 

 

 

 

 

 

 

 

 

 

 

 

 

 

合 计

 

 

 

 

 

 

 

 

 

注:此表为各县(市、区)民政局填写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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