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1、本项目拟通过填海形成陆域,用于新建行政办公大楼、文化娱乐中心、卫生院、小高层居住区、多层居住区及其他配套公用设施等。拟建项目总征地面积308570平方米,全部为海域围垦用地。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海堤工程、场地回填平整、地基处理工程等。项目计划总投资48250.38万元。工程的建设会对周边海域水文动力环境、泥沙冲淤环境、水质环境质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等造成一定的影响(详见附页)。
2、申请听证方式:需要申请听证的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众代表、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报名申请听证,我局将按规定审查或公告登记后组织听证会。申请电话:0576-88488901;0571-88007101,联系人:王咏雪;尚云斌,联系单位: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台州市市府大道468号。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台州市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公共服务中心填海工程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1、污染型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工程施工期产生生活污水约8.5t/d,生活垃圾约50kg/d;拟建工程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是施工设备、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75~95dB;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2、非污染型环境影响分析
(1)对海洋生态的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过程中将造成项目区附近海域的悬浮物增加,对附近海域的浮游生物、底栖生物造成影响。项目建设直接造成的潮间带生物永久损失量约为22.88t。
(2)对附近湿地生态影响
拟建工程实施后,将使工程区内原有的湿地发生改变。但工程实施不会改变工程区附近区域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不会对工程附近滩涂湿地生态环境产生大的影响。工程建成后,原本可以供鸟类觅食的涂面经围填变成陆地,原有的湿地生态环境将发生改变,在拟建工程区内觅食的鸟类正常的生活环境受到人类活动的一定干扰,可造成该工程区内鸟类数量和种类的减少,受影响的鸟类可向附近滩涂湿地上转移。
(3)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用海区及其附近区域有水产养殖,为当地渔民自发开展的养殖活动。规划方案实施后,所占用区域将不能继续养殖生产;紧邻项目区域因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悬浮物扩散和工程实施后产生的泥沙淤积,该区域的养殖生产将受到一定影响。
据调查,2005年4月5日路桥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三山涂围垦开发的通告》,告知围区内养殖户即日起禁止在围垦区内养殖水产品,要求在2005年7月1日前清塘完毕,同时由三山涂围垦指挥部完成对围区内养殖户的补偿工作。2008年3月区政府下发通知明确原《浙江省黄岩县海涂使用权证》由区政府收回废止,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范围内的原使用权证发给单位按目前的行政区划实际权属人应为金清镇和蓬街镇,根据两镇实际权证面积情况,考虑到政策平衡和社会稳定,分别作一次性补偿政策处理费用200万元和400万元,用于相关村(居)基础设施建设。即相关单位已经完成了对养殖户等的经济补偿,并予以告知区内不得再进行养殖等生产活动。
项目占用海域的养殖生产无法继续进行,同时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悬浮物扩散和工程实施后产生的泥沙淤积也将对周边养殖活动产生影响。虽然,这些养殖活动在《关于三山涂围垦开发的通告》公布后进行,但用海实施单位也应考虑这些养殖户利益,进行协调,按照影响程度给予适当补偿。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保护对策措施
施工期以预防为主,尽量避免和减少海水中悬浮物的增加量。尽量紧缩工期,对水质、生态动态跟踪监测,以便及时掌握工程施工海域生态的实际变动状况。对因工程实施造成的潮间带底栖生物损失进行一定的补偿。做好项目水土保持措施。
2、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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