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74省道北延三门园里至宁海一市段公路工程(海域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由浙江大学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我局将组织74省道北延三门园里至宁海一市段公路工程(海域段)项目影响报告书核准前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74省道北延三门园里至宁海一市段公路工程(海域段)项目由旗门港进入宁海县境内,止于宁海龙头山附近旗门港大桥宁海端点,海域段路线全长1765m。海域段(K5+350-K7+115)投资3.55086亿元,项目建设单位为浙江省三门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工程建设对外排放的水、气、声污染物及固体废弃物等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对周边海域功能区使用、水环境、海域生态环境和潮间带底栖生物、渔业环境也将造成一定的影响(详见附页)。
2、申请听证方式:需要申请听证的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众代表、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于本公告公布之日的5日内向我局报名申请听证,我局将按规定审查或公告登记后组织听证会。
申请电话:0576-88488901,联系人:王咏雪,联系地点: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申请电话:0574-87297183,联系人:陆素忠,联系地点: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申请电话:0571-88007101,联系人:尚云斌,联系地点: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3、听证参加人员和具体听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
74省道北延三门园里至宁海一市段公路工程(海域段)项目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一)海域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1)施工期海域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水中基础施工采用施工船搭建临时平台的搭设与拆除、桥梁基础(桩基和承台)等施工将造成泥沙入海或扰动海洋表层生物,使附近海域水体悬浮物浓度增加,对海域水质环境造成影响,特别是若钻孔泥浆入海将造成较大的影响。
施工船舶将产生舱底含油污水,若排入海域将对海域水质环境造成影响。施工船搭建临时平台将对工程区海域水文动力环境产生一定的暂时性影响,拆除后可以消除。施工机械设备和工程船只在作业海域产生的施工噪声,向周围海域辐射传播,从而改变海洋声环境现状,有可能对海洋生物的活动规律产生影响,但施工完成后影响随即消失。
工程采用钻孔灌注基础,钻浆和钻渣若直接排入海域,将对海域水质环境和水动力环境造成影响。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沥青混凝土废气、路面铺设沥青烟气、施工扬尘、车辆设施发动机尾气都将对施工海域区域产生一定影响。
(2)营运期海域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跨海大桥桩基础上构建的承台和桥墩等占据海域,对海域潮流和泥沙具有阻挡作用,将改变局部海域水文动力条件,可能对工程附近海域水文动力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并影响附近海域的冲淤格局。桥面冲刷路面将产生路面径流污水,进入水体可能对水质环境将造成一定影响。危险品运输对周围海域或洒落后直接进入海域,若装载有毒、有害物质的车辆因交通事故泄漏或洒落后直接进入海域,将对海域水质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抢险过程中路面清洗所产生的废水进入海域也会造成污染。
(二)陆域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1)施工废水
本项目箱梁预制场地需设置混凝土拌和系统,拌和过程会产生少量冲洗废水,预计废水中悬浮物约50000mg/L,pH值在12左右。此外,桥梁钻孔过程还会产生钻孔泥浆水,如不处理直接排放,对周围水域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2)施工废气
工程施工期对空气污染主要来自工地扬尘和沥青拌合过程产生的烟气。
(3)固体废弃物
陆域段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临时施工场布局,确保筑岛围堰的土和沥青混凝土拌和站应设置在下风向,拌和机有良好的密封性、减振器和除尘装置。对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加遮盖物,减少散落。水泥、石灰等容易飞散的物料采取盖棚等防风遮挡措施,并不得裸露堆放。设计中充分考虑引桥坡度对车辆尾气排放的影响,尽可能减少路面坡度。执行环境空气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确定采取补充的环保措施。
(二)噪声防治措施
控制行车噪声:加强公安交通、公路运输管理,禁止噪声超标车辆上行驶,并在集中居民区路段设禁止鸣笛标志。执行噪声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确定采取补充的声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措施纳入承包合同之中,并对环保措施的施工过程实施全程环保监理。减小桥体梁震动传入水中的能量,应注意加强桥梁的减振设计,考虑采用柔性结构。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桥墩桩基施工应采用先进环保的施工工艺,以减少施工悬浮泥沙的产生。钻孔泥浆的循环使用,防止溢流入海域;循环使用后的钻浆不得排入海域,应运送陆域进行沉淀处理。桥梁预制场及搅拌站不应设置在海域周围区域;施工人员居住点的生活污水,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清洗水禁止直接排入海域。
施工船舶含油污水不能随意排放,若自备油水分离器,船舶舱底油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应在指定海域排放;排放应符合GB3552-83《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若施工船舶未配备油水分离器,则般上应设有储污水箱以收集存储含油污水,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接收处理,或靠岸时抽上陆域处理。
施工场地应注意采取防雨水冲刷以及截水沉淀等措施,以防止雨季或台风暴雨时泥浆水入活而污染海域环境。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施工场地进行土地整治。基础施工结束后钻浆需运至陆域或岸边沉淀处理排放,处理后的上层清水达标后方可排放。
(四)固体废弃物得理措施
固体废弃物主要发生在施工期,分为生活垃圾和施工钻渣,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排放入海,应统一收集处理,建议由环卫工人每天定期收集。施工钻渣先运至淤泥临时堆场,最终运至三门县晏站涂围垦工程内填筑,重复利用。
(五)水土保持方案
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64.89hm2,其中项目建设区25.26hm2,直接影响区39.63hm2。工程建设可能造成水土流失量5.57万t;新增水土流失量5.55万t。水土保持方案根据工程特点将防治责任范围分为3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I区线路工程防治区,II区桥梁工程防治区III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本方案重点防治区域为I区、II区和III区。方案通过对各区的水土流失防水对进行分析,确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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