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台民〔2012〕71号
关于举办全市性社会团体财务人员
培训班的通知
市本级各社会团体: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团体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决定对全市性社会团体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财税政策等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10月17日(星期三)上午8:30前报到,时间半天。
二、培训地点:新椒江宾馆(椒江区陵园路2号,原军分区招待所)。
三、培训对象:市本级各社会团体财务人员1名。
四、培训内容:社会团体财务管理、财税政策等。
五、其他事项:培训班免收培训费、餐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统筹工作安排,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确保取得预期效果。报名回执请于10月15日前传真至88698300,或发送至电子邮箱tzmjzzb@163.com。
联系人:林青青 郑怡 联系电话:88698305
附件:社会团体培训班报名回执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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