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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13年10月10日起),如对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台州市椒江区海洋与渔业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
台州市椒江区海洋与渔业局 地址: 台州市椒江区工人西路499号 电话:0576-88685719 邮编:3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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