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浙江省海域使用权申请审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单位已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或公益性登记,现予公告如下:
证书号 | 海域使用权人 | 项目名称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面积(公顷) | 用海期限 | 备注 |
2014D33108103578 | 浙江龙门港务有限公司 | 码头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taizhoushi/2021/0603/25168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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