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养证使用证已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相关规定,现予公告。
序号 | 申请单位或个人 | 合伙、合作人或法定代表人 | 水域、滩涂类型 | 证书号 | 养殖总面积(公顷) | 养殖地址 | 养殖水域滩涂地理坐标及四至范围 | 申请使用期限 | |||
东至 | 西至 | 南至 | 北至 | ||||||||
1 | 连小云 |
| 海水水域、滩涂 | 浙温岭市府(海)养证【2014】第00051号 | 3.6 | 温岭市温峤镇中保村 | 四村交界河道 | 斗门滩涂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taizhoushi/2021/0603/25167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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