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从2016年10月8日起台州市国税、地税系统将改用“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系统”(以下简称金税三期系统)进行税收征管。为最大限度降低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对纳税人正常涉税(费)业务办理的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业务办理安排
2016年9月26日00:00至10月8日8:30,全市国地税办税服务厅(包括自助办税服务终端)、行政服务中心国地税窗口、发票代开点、委托代征单位等办税场所将暂停办理所有涉税业务(涉税咨询以外);台州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系统、代征单位开票软件、个人房屋出租税收征管软件、车船税代收代缴软件、国地税社会化办税服务平台等网上应用业务暂停使用;台州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网上电子申报客户端、发票信息查询等网上应用服务暂停使用。
二、恢复业务办理安排
2016年10月8日8:30起,全市国地税办税服务厅、各行政服务中心国地税窗口以及国地税各网上应用业务全部恢复办理。
三、纳税(费)申报期限调整
因中秋假期、国庆假期及金税三期系统上线等因素,2016年9月和10月国地税申报期同时作适当调整,9月调整为9月1日-9月20日,10月调整为10月8日-10月24日。
四、纳税人注意事项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taizhoushi/2021/0603/25089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