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根据拥军物资采购需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台州市双拥办授信供应商,有关要求请参考《台州市双拥办授信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请有意向的商家于12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台州市双拥办。
联系人:杨干事 电话:88518302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葭芷街道白云山西路299号
台州市民政局
台州市双拥办
2017年12月20日
台州市双拥办授信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
一、申请成为授信供应商的商家,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店面、物资、设备和技术能力;
4、有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供应商在注册登记的同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完税证明;
5、开户许可证
6、特许生产、经营或安全卫生许可,特定技术或业务资质,IS0质量和环保管理认证,品牌授权代理等有助于证明其经营和管理能力的证书;
7、近三年无重大违纪声明
8、审查机构认为需要提交或供应商认为可以提供的其他资料(如公司章程、信用报告等)。
三、授信供应商享有以下权利: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taizhoushi/2021/0603/25023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