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县(市、区)人防办、各人防监理企业:
为规范我市人防工程领域监理行为,提升人防工程监理人员职业水平,经研究,市办将组织2018年度台州市人防工程领域监理人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注册地在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人防监理企业(含分公司)的监理从业人员(甲、乙级企业不超过12名,丙级企业不超过8名)。
2、台州市外人防监理企业在台从事人防监理工作的人防监理人员(每个项目部1-2名)。
二、报名条件
1、需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人员证书(浙江省建设信息港可查)或取得2017年台州市建设监理协会组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监理人员。
2、台州市人防监理企业已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经国家级人防培训发证的人员无需参加市级培训,自动纳入《台州市人防监理从业人员目录库》(请各单位同时上报《附件二》即可)。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报名时间:5月16日-5月25日报名。
报名程序:1、各人防监理企业根据报名条件,登记相关人员信息并汇总后,将《附件一》、《附件二》通过电子邮件(邮件名为企业名称)发送至(598223495@qq.com)审核。
2、5月25日前,请将《附件一》、《附件二》盖章后邮寄至:台州市经济开发区星云路218号台州市人防办105室李鹏处,电话:88136013。
3、市外人防监理企业在台项目部的纸质及电子文件均由属地人防主管部门统一上报,不接受个人报名。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初定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时间一天。
五、培训方式
采用现场授课等方式进行。请关注我办官方网站(http://www.tzrf.gov.cn/)。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人防监理企业、项目部做好相关人员培训保障工作,培训签到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核对信息。
2、各企业及个人应对报名表中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上报,将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3、经培训考试合格的我市人防监理人员,将统一纳入《台州市人防监理从业人员目录库》(2013年及以前,我办培训的人防监理人员需参加此次培训考试),在台州市人防办门户网站(http://www.tzrf.gov.cn/)公布。
4、《台州市人防监理从业人员目录库》将主要用于我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时人员比对,库内人员办理质监手续时,无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5、市外人防监理企业在建人防工程项目部由各县(市、区)人防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未报名企业或已报名不参加培训的监理人员将,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并视情上报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6、各县(市、区)人防办可安排工程相关业务人员参与培训。
联系人: 李 鹏(15105761002)
叶良荣(15105760123)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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