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根据《台州市级制造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台财企发〔2016〕48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级制造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高技术产业部分)的通知》(台发改高技〔2018〕161号)等文件要求,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市本级制造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高技术产业部分)申报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区(集聚区、开发区)发改局(经发局)、财政局初审推荐,专家现场考查评审等程序,现有“浙江长珑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0万套车灯项目”等2个项目拟列入2018年度市本级制造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财政专项资金(高技术产业部分)计划,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9日——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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