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台州市市本级有关商业银行:
为了建立和完善市本级公款竞争性存放机制,提高资金效益,切实防范公款存放方面的利益输送行为,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工作的通知》(台市委办发[2015] 27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市本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实施办法和台州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台政办发 [2018]63号)、《台州市市本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台财发[2018 ]39号)等相关规定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效益的原则,决定开展2019年第3期市本级财政专户资金(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工作,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本次招投标。现就本次市本级财政专户资金(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投标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标段一:财政专户资金(社保基金)招标规模总额250000万元,存款期限36个月,须等资金实际到位再办理存放;
标段二:财政专户资金招标规模总额5000万元,存款期限12个月;
标段三:财政专户资金招标规模总额 16800万元,存放日期为2019年7月份,存款期限12个月;
标段四:财政专户资金招标规模总额5500万元,存款期限6个月;
标段五:财政专户资金招标规模总额 1600万元,存放日期为2019年6月,存款期限6个月;
标段六:财政专户资金(其他财政资金)招标规模2400万元,存款期限12个月;
标段七:行政事业单位公款招标规模7500万元,存款期限12个月;
标段八:行政事业单位公款招标规模1700万元,存放日期为2019年6月份,存款期限12个月;
标段九:行政事业单位公款招标规模800万元,存放期限6个月;
标段十:行政事业单位公款招标规模500万元,存放期限3个月。
标段一:每家竞标银行投标总额不得超过该标段总额的30%。其余标段:竞标银行投标总额为该标段招标总额。
二、招标底价
1.财政专户资金存款期限36个月,上浮利率不低于38%,资金年利率不低于3.795%。
2.财政专户资金、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款期限12个月,上浮利率不低于38%,资金年利率不低于2.07%。
3.财政专户资金、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款期限6个月,上浮利率不低于38%,资金年利率不低于1.794%。
4.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款期限3个月,上浮利率不低于38%,资金年利率不低于1.518%。
三、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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