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集聚区、开发区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市森林公安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的意见》和《关于印发2019年度市级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台安委〔2019〕4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成立省自然资源厅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浙自然资办〔2019〕21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协调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局安委会),并设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局安委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局安委会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 和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 简称市安委会)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 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统筹协调全市自然资源 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主体责任与管理责任落实。分析研 究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形势,解决相关重大问题;部署本系 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任务,审定系统及相关单位年度安全 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指标,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定期监督 与考核;配合市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开展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方面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主 任:黄伟军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主任:周 胜 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局长级)
张爱国 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调研员
杨正敏 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吴其标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局长级)
黄 璋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文初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俊友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许良进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何德来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级)
江 峰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丁美来 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邱晓红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崔昆仑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总规划师
夏海鸰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何理坤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级)
成 员:沈海斌 办公室主任;
项 炜 改革和发展处负责人
吴卿华 法规处负责人
郑扶军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处处长
潘绍钟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行政审批处)处长
奚 凯 国土空间规划处处长
周海强 城乡规划管理处副处长
陈 彬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耕地保护监督处处长
卢国耀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处长
李春志 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处处长
江海华 海域海岛管理处处长
潘赛军 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处处长
丁启会 森林资源与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处长
郏文秋 执法监察处处长
丁华斐 财务与审计处处长
戴 格 人事处处长
梁寒生 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李本智 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崔立勇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任
范正文 市林业科学研究院院长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安委会研究同意,可调整成员单位及相关人员。
二、局安委办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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