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是2019年省、市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工程,是我市打好高质量发展组合拳的重要举措。实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坚持城乡饮用水同质标准,落实县级统管责任,从源头到龙头提高农村饮水安全水平,对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设立农村饮水监督电话有关要求,为确保农村居民长期“喝好水”,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即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以及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设立供水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及邮箱,现将我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名单、供水服务电话及监督方式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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