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2019年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紧紧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聚焦社会公众需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公开体制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推进重要行政决策公开
严格落实《台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台政发〔2016〕5号),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特别是征地补偿、基准地价、建设用地管理、空间规划、竣工测绘、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了解公众切实需求、吸收各方意见建议,提升政策制定的科学性。
二、加强政策解读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起草的重要政策措施,要做到全面公开、精准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文件起草与政策解读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
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相关负责人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征地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台州市区用地批复文件及转发文件、征地告知书、“一书四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taizhoushi/2021/0603/24862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