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浙交[2015]232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公路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经过企业自评、建设单位评价和我局审核等程序,现将2019年度台州市公路工程三级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3月2日——3月13日。
公示期内,施工企业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进行申诉。申诉材料包括申诉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和有关证明材料。逾期申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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