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
现将《台州市进一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8日
台州市进一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方案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全省县域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意见》(浙医保联发〔2019〕12号)精神,稳妥推进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保障基本、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市县联动,实现“控基金”和“提质量”双目标,全面推进总额预算管理下对住院医疗服务按DRGs点数法付费、对门诊医疗服务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按人头付费、对长期慢性病等住院医疗服务按床日付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确保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确保医保基金可持续平稳运行,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一是坚持保障基本。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入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着力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全面推进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从我市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我市医保基金支付能力、医保管理服务能力、医疗服务特点、疾病谱分布等因素,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医保支付方式。
三是坚持市县联动。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由市县两级分级负责,注重市与县之间、县(市、区)之间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市医保局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各统筹区抓好具体工作落实,针对问题和困难,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
二、工作措施
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过程监管,实施“三大行动”,构建“两大机制”,进一步推进我市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一)基层调研行动
各统筹区要在4月中旬前深入基层、深入医共体及定点医药机构,完成基层调研工作。调研要事先列好调研提纲,规划好调研方向、调研内容、走访座谈对象等,开展调研时要摸清基层单位改革进展情况、摸清落实改革方案、摸清改革中已经出现的问题和可能会发生的问题、摸清一线医护人员对改革举措的反映,确保调研成果质量,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供基础性数据支撑。
(二)业务培训行动
业务培训由市县两级共同组织实施。市医保局负责编制全市培训方案,确定重点培训内容,组建师资力量,编制标准教材,并组织开展全市性基础培训、师资培训,4月上旬前完成对各统筹区的DRGs等政策及实务面上集中培训;组建专家宣讲团,培训宣讲和指导服务;适时邀请DRGs专家、市级试点医疗机构的骨干开展经验交流,分享改革心得。各统筹区负责在摸清本地区需求的基础上,编制本地区培训计划,提出需求并对接市医保局培训宣传组抓好实施,4月20日前完成对医共体、其他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系统及财政、卫健等相关部门的DRGs等政策培训。
(三)督查稽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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