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
为全面落实2020年市政府民生实事,进一步减轻我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医疗费用的负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障对象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台州市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的实施方案》(台医保发〔2019〕27号)规定病种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
二、用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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