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2020年上半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省建设厅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部署,以制度扩面、服务创新、资金安全、从严治党为主抓手,凝心聚力、提振精神,纵深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在“重要窗口”建设中积极发挥作用展现作为。
一、上半年各项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1-6月,全市新增缴存单位1609家,净增缴存单位614家,新增缴存人数44608人,归集52.89亿元,住房消费55.89亿元。
截至6月末,全市实际缴存单位14963家,实际缴存人数48.3万人,累计归集707.17亿元,提取385.32万笔、444.96亿元,贷款发放14.94万户、469.02亿元,归集余额262.21亿元,贷款余额254.8亿元,存贷比为97.17%,加上“公转商”贴息贷款后的余额为261.99亿元,存贷比为99.92%,贷款逾期率为0.0117%。
二、上半年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稳字当头,助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年度工作会议等精神,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角度出发,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这一定位,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积极落实因城施策。经管委会审议通过,3月24日出台新修订的《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主要明确了购买期房全额付款和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两类情况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期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原则上放款至监管账户等,进一步规范贷款业务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扎实推进“公转商”贴息贷款赎回工作,实时关注全市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科学制订资金使用计划,全市统一资金调剂,为住房消费提供资金保障。1-6月,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606户、24.2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11%、28.04%;提取52.64万笔、39.4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2.65%、20.45%;赎回“公转商”贴息贷款4.34亿元,统筹调剂资金10.5亿元。
(二)减负减压,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疫情期间,市中心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及时出台《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明确在疫情防控期间落实稳企业稳就业的具体操作的通知》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等,以“三抓三促”实现疫情防控和服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有效推动住房公积金惠企惠民政策落实落地。
一是抓企业减负,促复工复产不打折。允许困难企业在6月30日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或停缴住房公积金以及降低缴存比例;对申报资料暂时不齐又急需办理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先受理后补交”的举措,加快审批速度。截至6月末,全市共99家企业办理延缓缴存住房公积金手续,涉及职工4647人、金额312.94万元;31家企业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手续,涉及职工2688人。
二是抓权益保障,促稳岗就业不影响。允许在我市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线疫情防控工作者、确诊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和被实施隔离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正常还款的,不计罚息、不纳入违约名单;6月30日前,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截至6月末,全市共有不作逾期处理的贷款136笔,涉及应还本金104.4万元。
三是抓服务提升,促业务办理不见面。分别在市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和推送“疫情防控期间减少出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线上可办理”等相关信息,积极引导业务经办人和职工拨打12329服务热线进行业务咨询,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网上办事大厅等渠道进行业务办理,确保“24小时服务不打烊”,让企业经办人和职工“禁足”家中就能轻松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截至6月末,全市“网上办”、“掌上办”住房公积金业务量分别为12.87万件、2.59万件,业务咨询3600余人次。
(三)全力提速,全面深化住房公积金领域创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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