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为进一步推进市海洋与渔业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台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台公开办发【2018】1号)的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市级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考核办法》(台政办函〔2018〕32号)、《台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台公开办发【2018】1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海洋与渔业工作实际,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为推动台州海洋与渔业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
按照市编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市海洋与渔业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并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本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动态更新。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保留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二)推进海洋与渔业监管公开透明
对照市海洋与渔业局权力清单、全面梳理行政监督管理事项,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探索建立健全诚信档案、黑名单等配套制度,推动市海洋与渔业局信用信息与市“信用台州”及有关部门之间的互联共享。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积极推动市海洋与渔业局窗口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办事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抓手,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工作,精减规范权责清单项目,以清单管理倒逼减权放权治权。我局将市级所有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权限委托下放至6个沿海县(市、区),落实部局办证系统设在6个县(市、区)的分账号,相当于台州市局在沿海6个县(市、区)下设6个审批窗口,供申办人在县(市、区)办理,实现了海洋渔业船舶捕捞许可证审批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
(四)推进海洋与渔业领域政策公开透明
围绕“一打三整治”、海洋综合管理、渔业转型升级,加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渔业转型、渔民转业,规范渔船管理和海域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提高群众知晓率。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
(五)推进海洋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依法公开海域使用权出让、变更、成交、注销等信息,实现海域资源配置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
(六)推进海洋环保和防灾减灾信息公开
依法向社会公开海洋工程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督促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定期发布海洋预报信息,根据防灾减灾需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七)推进决策、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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