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台应急〔2020〕64号
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应急指导、技术支撑、咨询服务作用,市应急管理局在各地、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自荐的基础上,经推荐、筛选、审核,确定以下同志为市级应急管理专家(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并把名单汇总报市局指挥中心。
专家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三年。现将专家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原市安监局聘任的各类安全生产专家资格同时终止。
附件:市级应急管理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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