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行政各处室:
现将《台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3日
台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提升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坚持全面依法行政,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执法理念,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改革为契机,以三年行动为抓手,切实防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风险,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为我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行动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立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长效管理机制,创建一批全省乃至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查处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农业执法典型案件,确保投诉举报查处率100%、违法案件查处率100%、办案正确率100%,办案数量和质量逐年提升,实现执法机构规范设置、执法职能集中行使、执法人员严格管理、执法条件充分保障、执法形象良好树立的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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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内容
(一)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1、健全机构。2020年10月底前全面整合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集中到位,内设机构科学设置,集中行使“三定”方案规定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2、明确职能。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认真梳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厘清系统内行政执法与行业管理、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职责边界,确保职责清晰、主业突出、履职规范。
3、建章立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会议、学习培训、执勤、效能、财务、档案管理和执法宣传、投诉举报、应急处置等各项管理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促进执法队伍高效有序运转。
(二)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建设
1、建立指挥决策机制。突出“局队合一”体制优势,探索组建市县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决策中心和移动执法平台,开展重大执法活动靠前指挥、远程指挥,推动重点难点问题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增强队伍执行力。依托农资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法院、检察院、公安、市场监管、供销等部门形成农资打假合力。
2、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内部协作机制,加强与行业管理、技术推广、检验检测等单位的分工协作、信息共享和案源移送,深入实施检打联动,切实提高监管发现问题立案转化率。建立协查协办机制,“一地发现、全市联打”违法行为上下游,加大违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建立“三安”联动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密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明确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完善线索移送和公安提前介入机制,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3、建立执法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动态管理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坚决摒弃随意检查、人情执法、选择执法、暗箱操作等执法不公现象。全面执行农业综合执法“三项制度”,倡导法制审核关口前移,鼓励条件成熟的执法机构内部设立案件初审科室或专职初审人员,加强农业综合执法行为全过程监督,促进农业综合执法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全面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1、规范执法行为。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规范执法人员行为。牢固树立程序意识,规范合理使用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刚性遵守各类执法纪律和办案程序,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确保程序公正。牢固树立证据意识,熟练掌握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子数据等各种证据材料取证技巧,加强行政执法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审查,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为农业综合执法办大案、办铁案夯实基础。
2、丰富执法手段。根据《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尽快制定执法基础装备配备计划并推动落实,促进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充分利用农业执法智能处理系统、浙政钉掌上执法等系统开展检查巡查和执法办案等活动,着力实现执法事项和执法领域全覆盖。深入开展“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和专项行动,灵活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监督抽检、顺查倒查、上下联查、横向协查等有效手段,不断增强执法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推行“信用+执法”模式,探索跨地区、跨部门失信联动惩戒机制,充分发挥信用管理在执法监管中的作用。
3、加大执法力度。拓宽案源线索渠道,推行农业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公示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建立健全执法辅助网络,共享共用信息资源,实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社会共治。坚持有案必查,查必见效,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动物卫生等领域的查处力度,补齐农机、植检等执法短板。实施重点案件台账管理制度,通过挂牌督办、多地联动、专案专办等方式,统筹调配精干力量,不断强化疑难复杂案件和大案要案惩处力度。探索线上数字执法,主动适应大数据执法新常态,大数据排查问题隐患、捕捉案源线索和开展调查取证,实现智慧监管、“绿剑”执法和检打联动等各项机制无缝衔接。
4、提升队伍素质。制定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执法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其中新进执法人员不少于60学时。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理念教育,牢固树立“‘绿剑’护农、执法为民”理念,着力培养“通专结合”、“一专多能”执法人才。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示范创建活动,让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学有榜样、赶有标杆,建成一支讲政治、守纪律、高素质、能战斗的忠诚干净担当执法“铁军”。
四、行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10月)。启动三年行动,加强宣传,广泛发动,明确目标、细化方案、突出重点,确保行动迅速推进。
(二)行动实施阶段(2020年11月至2022年10月)。各地要参照《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建设标准》(附件1)全面推进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市局适时开展检查督查,加强面上工作指导,并在每年底按照《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评价标准》(附件2)进行考核评价。
1、开展2020基础年活动。强化队伍建设意识,认真对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装备、有经费”的“五有”标准,加快建立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开展业务培训,配齐配足装备设备,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2、开展2021攻坚年活动。强化办案主业意识,紧盯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不断加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力度,着力实现大要案查处县域全覆盖、主要案由全开展、新型违法行为全突破,持续保持办案数量和质量居全省前列。
3、开展2022提升年活动。强化争先进位意识,积极培育和推介一批全国、全省农业综合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案卷和典型案例,广泛深入宣传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三)经验总结阶段(2022年11月-12月)。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整改提升,并将提炼出来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
五、行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改革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夯实执法基础、提高执法水平、树立执法威严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切实增强为“重要窗口”添风景的行动自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科学合理安排,确保行动抓出成效。
(二)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把三年行动与党风廉政建设、法治农业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农业农村中心工作等有机结合,做到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台州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及时交流,总结提高。各地要积极利用各种媒介全方位、全领域、多角度宣传报道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将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制度成果,巩固行动成效。行动期间,市局不定期刊出各地“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各地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和总结报送工作,并于每年6月底和11月底前将半年度和全年行动开展情况总结材料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人:张金林;电话88595064。
附件:1、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建设标准
2、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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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建设标准
序号 | 建设重点 | 基础年建设标准 | 攻坚年建设标准 | 提升年建设标准 | 备注 |
1 | 队伍建设 |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完成,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赋予农业农村部门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机构编制数量充足,在岗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编执法人员数量的60%。 | 机构编制数量充足,在岗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编执法人员数量的90%。 | 机构编制数量充足,在岗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编执法人员数量的90%。 | |
坚持党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党组织。 | 坚持党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党组织。 | 坚持党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党组织。 | |||
执法人员初步掌握执法技能和所需法律知识,年龄、学历、专业结构科学合理;开展作风建设和理想信念教育,执法人员参加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和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其中新进执法人员不少于60学时。 | 执法人员进一步掌握执法技能和所需法律知识,年龄、学历、专业结构科学合理;开展作风建设和理想信念教育,执法人员参加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和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其中新进执法人员不少于60学时。 | 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技能和所需法律知识,年龄、学历、专业结构科学合理;开展作风建设和理想信念教育,执法人员参加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和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其中新进执法人员不少于60学时。 | |||
2 | 制度建设 | 初步建立会议、学习培训、执勤、效能、财务、档案管理和执法宣传、投诉举报、应急处置等各项管理制度。 | 不断完善会议、学习培训、执勤、效能、财务、档案管理和执法宣传、投诉举报、应急处置等各项管理制度。 | 优化提升会议、学习培训、执勤、效能、财务、档案管理和执法宣传、投诉举报、应急处置等各项管理制度。 | |
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畅通情况通报和案情会商渠道,初步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与局所属行业管理、技术推广、检验检测等内设机构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初步建立内部协作机制;初步建立农业综合执法案源移送、协查协办、检打联动、行刑衔接等制度。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taizhoushi/2021/0603/24773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语音播报提示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