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为督促指导各城燃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时期各地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依据省住建厅安委办《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防抗肺炎疫情时期群众居家生活和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台安委〔2020〕2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抓好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和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浙建安办〔2020〕6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典型问题的通报》(浙办城函〔2020〕59号)文件要求,市局于3月17日-19日对各地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随机暗访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抽查情况看,各企业均已按照省、市防疫要求开展复工复产工作,安全生产总体情况良好,但检查中也发现各地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场站不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未采用湿式消火栓系统(平时配水管网内充满水的消火栓系统)、消防通道未标明指示标识、钢瓶旧配送信息未清除、送气工未统一佩戴服务证、送气工违规使用非送气专用车拉载钢瓶等(具体问题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压实责任。一是建设规范化场站,强化对送气人员和车辆的规范化管理,落实钢瓶信息化制度,巩固“智慧燃气”成果;二是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要高度重视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应根据规范要求及时督促涉及问题的企业落实整改;三是及时上报整改情况,请各地于3月31日前将整改情况上报市局市政公用处。市局将根据各地上报的整改情况,开展靶向复查,复查中若再次发现隐患未整改到位的,对问题企业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并考核扣分处理。
(联系人:马俊;电话:88511791;邮箱:cgec163@163.com)。
附件:一季度城镇燃气安全暗访问题清单
附件
一季度城镇燃气安全暗访问题清单
一、椒江区
台州燃气有限公司:
1.加气站1具推车式灭火器3月份未检。
二、黄岩区
浙江黄岩燃料煤气有限公司:
1.压缩机室和灌瓶间存在门洞可互通,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2.场站内消防通道无指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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