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创建评价与管理办法(修订版)》和创建工作要求,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办公室委托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对申请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创建评价的11个市进行了体系评估、现场评价等工作;委托浙江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进行了群众满意度调查。
综合两家机构评价调查结果及日常工作情况,11个创建市评定结果为合格。现将拟命名为“浙江省食品安全市”的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等11个市的有关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具体内容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zjamr.zj.gov.cn/)、拟命名市政府官网公布。公示时间为12月7日到12月14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taizhoushi/2021/0603/24761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