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2020年是“两个一百年”目标交汇之年,两个“五年规划”交接之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建成之年,也是台州市建设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今年以来,我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降低疫情带来的影响,聚焦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优化保障使用政策和线上线下服务等热点亮点,凝心聚力、提振精神,切实做好“五大文章”,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局、惠及民生、保障安居”水平明显增强,在“重要窗口”建设中积极发挥作用展现作为。
一、2020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立足大局,坚持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上做好文章
用住房公积金的视角看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这一定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善缴存职工居住条件、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稳定器”和“助推器”作用,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避免房价大起大落。同时,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落实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因城施策,从前瞻性、灵活性、有效性的角度,稳妥完善住房公积金各项政策,继续保持制度平稳运行。
一是及时优化政策。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出台新修订的《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主要明确了购买期房全额付款和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两类情况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期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原则上放款至监管账户等,切实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出台新修订的《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重点将租房提取额度从原来的800元/月·人提高至1000元/月·人。1-12月,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49万户、54.76亿元,住房提取103.74万笔、72.27亿元,支持住房消费127.03亿元,完成省建设厅考核指标50亿元的254.06%;支持职工购房面积约185.3万平方米,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5.05%。截至12月末,贷款逾期率为0.0047%(省建设厅考核要求控制在0.02%以下)。
二是统筹资金使用。实时关注全市贷款业务运行情况,准确判断资金使用需求,科学制订资金使用计划,全市统一资金调剂,有效解决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以及全市资金使用不平衡的状况,提高了资金整体使用效率,为住房消费提供资金保障。1-12月,全市共统筹调剂资金4.9亿元。截至12月末,全市累计调剂资金36.08亿元,调剂余额为14.4亿元。
三是分步化解存量。未雨绸缪、防患未然,稳步推进去杠杆,把握好力度和节奏,有计划地开展“公转商”贴息贷款赎回工作,逐步让存贷比回归到合理区间。1-12月,全市共赎回“公转商”贴息贷款1072笔、4.68亿元。截至12月末,贷款余额为267. 39亿元,存贷比为99.88%(省建设厅考核指标要求控制在85%-100%之间)。
(二)面对疫情,坚持在落实企业减负和维护职工权益上做好文章
疫情期间,我中心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及时出台《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明确在疫情防控期间落实稳企业稳就业的具体操作的通知》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等,以“两抓两促”实现企业减负和职工维权“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
一是抓企业减负,促复工复产不打折。允许困难企业在6月30日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或停缴住房公积金以及降低缴存比例;对申报资料暂时不齐又急需办理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先受理后补交”的举措,加快审批速度。期间,全市共99家企业办理延缓缴存住房公积金手续,涉及职工4647人、金额312.94万元;31家企业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手续,涉及职工2688人。
二是抓权益保障,促稳岗就业不影响。允许在我市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线疫情防控工作者、确诊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和被实施隔离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正常还款的,不计罚息、不纳入违约名单;6月30日前,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期间,全市共有不作逾期处理的贷款136笔,涉及应还本金104.4万元。
(三)不等不靠,坚持在全方位多途径推进“双扩面”上做好文章
制度扩面始终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也是一项民生实事,一直以来被列入省、市政府目标任务考核。目前,由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公有制企业的建制覆盖率已达到100%,尤其凸显了非公企业在制度扩面中的“主力军”地位。我中心通过近几年的经验总结和探索实践,在妥善处理好企业减负与扩面建制关系的同时,采取“柔性”举措,持续推进非公企业建制缴存住房公积金,确保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1-12月,全市新增缴存单位9440家,净增缴存单位3352家,新增缴存人数11.1万人,净增缴存人数41085人,完成省建设厅考核指标22000人的186.75%;归集107.14亿元,完成省建设厅考核指标50亿元的214.28%。
一是着力在创新举措上下功夫。将各分中心年度责任制考核一类目标内容里的净增缴存单位和净增缴存人数提高分数权重,分别占比20%和50%,有效增强了各分中心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实行半月通报制度,及时督促进度较慢的分中心加大力度,加快节奏,形成上下一心、同频共振抓扩面的良好格局。在工、农、中、建、交、农商行等六家原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的基础上,不断扩大银行合作范围,增加邮政储蓄银行为业务受托银行,最大限度借力银行助扩面。牵头制定《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人才优惠办法及实施细则》,在实现提取条件放宽、缴存期限缩短、贷款额度提高“三个突破”的基础上,省内首创“住房公积金提取房票”,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切实减轻首付资金筹措压力,为我市吸引高层次人才创业就业、扎根落户提供有效的政策保障。1-12月,全市共有149户高层次人才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9583万元,其中贷款发放9123万元、购房提取460万元。
二是着力在政策宣传上下功夫。向全市非公企业寄送《住房公积金知识手册》,提高广大企业的缴存积极性;深化“三服务”,组织开展“送政入企”专题活动,由我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别深入中能机车集体有限公司、浙江奔宇工具有限公司等百余家企业,全面了解企业运营状况,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为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提供“一条龙”服务;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形成宣传合力,扩大宣传范围和效果,切实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影响力和知晓率。1-12月,全市宣传信息被省建设信息港采用46篇,连续三年总分在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中位列第一;4篇宣传信息被住建部采用,9篇宣传稿件分别被《中国建设报》、《台州日报》、《台州晚报》等报纸刊登;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分别发布信息937条、171条;微信公众号推送30次。
三是着力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开展行业乱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从根本上遏制住房公积金领域行业乱象及涉黑涉恶问题,不断规范净化住房公积金使用环境,助推住房公积金事业良性循环;对省住房公积金专项监督检查反馈的问题以及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平台检查出的风险数据,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做好异常数据稽查整改,完成证件号码、证件类型修复29500余条,封存非零余额账户整改8000余条;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主动沟通联系、加强部门合作等举措,全市完成清理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5953个,提取并退还职工住房公积金2622.13万元。
(四)改革助力,坚持在跑出住房公积金便民惠民速度上做好文章
作为一个服务型窗口单位,服务对象多、范围广,民生主题鲜明,政策性强,受关注度高,服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关系到缴存职工的利益。因此,我中心从方便企业和职工办事的角度出发,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对标江浙地区优秀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服务模式,以“就近办”、“零跑腿”和“一件事”为主抓手,重点推进住房公积金领域“数据高铁”建设、数字化转型、浙江政务2.0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数据共享、完善服务功能,为职工提供更加智慧的服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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