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防御强寒潮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有关工作要求,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地震监测台站正常运行。经研究决定,在近期集中开展一次全市地震台站巡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台站安全隐患大检查。冬季是地震监测仪器故障多发时期,今年又叠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影响,对于地震台站的正常运行构成较大威胁。全市各地震台站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落实责任,迅速行动,加强地震监测台站运行管理,做好当前防御强寒潮工作。并要求在2021年1月10日前全面开展一次台站巡查工作,重点对台站仪器设备、供电系统、通信系统、消防和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及时排除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台站管理制度和看管人员,做好台站监测设施日常维护和地震监测设施、观测环境被破坏等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对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置。
二、加强异常监视跟踪。要按照《浙江省地震宏观异常现象报告和处置管理办法》(浙震发〔2015〕55号)文件要求,发现地震宏观异常后第一时间上报我局和省局监测处,并在异常后2小时内开展现场核实。省局监测处视情况派出相关专家赶赴现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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