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台州市开展“守底线、遏事故”安全生产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台安委〔2020〕8号)、《关于印发台州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的通知》(台安委〔2020〕11号)、《关于开展全市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重点整治的通知》(台安委〔2020〕16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城镇燃气安全运行管理工作,有效遏制有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于12月14日—16日对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联合暗访检查,现将联合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暗访共检查10家燃气企业。其中,台州湾新区(高新区)抽查1家供应点,其余县(市、区)各抽查1家储配站。通过查阅台账资料、现场检查、个别询问等方式进行。重点对城镇燃气场站总图布置、站区标准化管理情况;生产、储存、灌装、输配、装卸及公用辅助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气瓶安全状况及信息化落实情况;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应急预案及培训演练台账资料等内容进行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各城燃企业安全生产总体情况良好,台账资料整理不断规范化。在强化安全设施保障方面,各企业安全系数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所抽查企业均已将卸车软管更换为自动装卸臂,部分老旧场站已完成改造升级,如:温岭平安液化气有限公司在改造后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充装系统,为我市规范化场站建设做出了示范。但检查发现各地还存在安全隐患自查不到位的情况,如:装卸区域未设置防撞栏、配电房未设置防鼠网、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钢瓶充装及配送信息不全等共性问题(具体问题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请各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监管,抓好源头管理。一是要建设规范化场站。完善基础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及时更换老旧设施,配齐配足消防设备;二是要加强自查能力。不断提高隐患排查水平,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杜绝“等靠”思想,主动发现不安全因素;三是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将日常自查及本次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到位,并于12月30日前本次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结果上报市局市政公用处,确保元旦期间燃气行业安全平稳运行。
(联系人:马俊,钉钉:18806767571)
附件:四季度城镇燃气安全暗访问题清单
附件
四季度城镇燃气安全暗访问题清单
一、椒江区
台州市江北燃气有限公司:
1.压缩机间灭火器无检查记录;
2.卸车区域面向装卸管的一侧未设置防撞柱;
3.灌装区充装称部分压力表未贴检定标签;
4.灌装区管道上无流向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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