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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台州市反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审议,拟报送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台州海事局、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全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陈宇红、吴军杰、余新良、郑有区、施飞土、章灵敏、缪海峰等7人为全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详见附件)。根据推荐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拟报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1.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至1月15日。
2.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要求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3.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污蔑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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