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县(市、区)科学技术局(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的若干意见》(台市委发〔2020〕64号)关于市“海外工程师”的相关政策,根据《台州市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成长扶持实施细则》(台人才领〔2020〕59号)要求,开展市“海外工程师”2020年度执行情况总结上报工作。现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对象
2019年及此前入选台州市“海外工程师”并符合年薪资助条件的外国专家。
二、上报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市海外工程师)薪酬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
(二)填写完整的《海外工程师业绩统计表》(见附件2);
(三)“海外工程师”与企业签订的中外文工作(聘用)合同复印件;
(四)企业出具的实际在岗时间证明(附“海外工程师”所持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首页及上一年度完整的出入境签章页复印件);
(五)2020年度1-12月份实际薪资给付证明(含2020年度奖金)、个税完税凭证或工资银行流水;
(六)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薪资给付情况报告;
(七)在岗工作时间说明等其他需要提供的说明性材料。
三、上报要求
(一)相关上报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文档。电子材料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做成PDF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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