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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自然资源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自然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5月19日上午9点在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楼会议室对《台州市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初步成果方案》举行听证会。现就纪要如下:
一、听证基本情况
1、听证内容:台州市区城镇基准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和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初步成果方案听证
2、听证机构: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听证主持人姓名:何德来 职务:党委委员
4、听证员姓名:吴卿华 职务:法规处负责人
郭天龙 职务:法规处工作人员
5、记录员姓名:胡玉俏 职务:台州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
6、参加听证代表:(1)街道代表2人;(2)部门代表7人;(3)企业、居民等其他代表5人(详见签到单)。
7、经办机构指派人员:杭州智拓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申屠杜平、李旸。
二、听证具体内容
(一)主持人宣布听证纪律
1、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喧哗、吵闹;
2、听证参加人违反会场秩序,主持人有权警告制止,情节严重的,取消听证权利;
3、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主持人许可;
4、听证参加人在发言时,其它人不得随意打断插话;
5、旁听人不得发言提问。
(二)主持人介绍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听证代表
(三)答询人代表申屠杜平介绍成果方案
为顺应城乡土地制度全面深化改革发展需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明确要求各地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城镇标定地价的公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的制订,已超期城镇基准地价更新等工作任务。安吉县于2014年独立启动新一轮的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但未同步部署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及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工作。为此,台州市区及时开展了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及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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