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台州市民政局关于200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省民政厅:
今年以来,我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战略布局,按照“抓重点、求创新、保稳定、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振奋精神,奋发有为,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关注民生,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深化
一是社会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组织力量,对我市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为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民生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市委作出了关于全面改善民生的“66条”决定,出台了《全面改善民生2008年度实施意见》,对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社会福利等工作均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同时提请市政府将低保、医疗救助以及临时救济工作列入了县(市、区)政府两个社会的指标考核内容。
二是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更加规范。指导各县(市、区)调整了低保标准,目前全市低保标准平均为235.85元,比上年提高了18.2元/月。针对物价上涨的实际情况,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及时发放物价补贴1971.36万元,有效地缓解因物价上涨引起的暂时性生活困难。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全面推广低保民主评议办法。实施了“彩虹计划”,会同市慈善总会向市区2320个低保家庭发放了电视机。我市推行的市区低保家庭电视机全覆盖的做法走在全省前列。
三是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指导各地不断扩大救助覆盖面,黄岩、临海等地把精减退职职工,玉环把建国前老党员、老交通员、老游击队员、老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在乡革命伤残军人以及带病回乡家庭困难的退伍军人,椒江、玉环等地把外来务工人员和见义勇为者,玉环、路桥、温岭等地把六大恶性病种等都纳入医疗救助,极大缓解了困难群众医疗难的问题。针对救助封顶标准较低的问题,指导黄岩、仙居等地调整了标准,提高门诊救助额度和报销比例,对低保对象取消救助门槛。现全市共落实专项医疗救助资金3431万元,人均6.3元,超过省定标准。在玉环开展在指定医院实行先行垫付机制试点,建立医前、医中、医后三位一体全方位救助模式,这一模式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医疗救助示范模式。
二、加强指导,社会组织建设基础不断夯实
一是圆满完成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今年是我市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多次调研,在此基础上提请市委办下发了实施意见,并在各地分发《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问答》、《台州市村级换届选举宣传提纲》等政策手册,宣传政策,提高认识。同时结合实际,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妇女专职专选进行了摸索和实践。截止6月底,我市已全面结束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已换届的村为4998个,换届率达99.7%,完成了省厅95%的目标,其中采取无候选人选举的村数达到4293个,占已换届村的85.9%,完成了省定45%以上的要求,设立女委员专职专选的村有4797个,占已换届村总数的96%。我市换届选举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实现了“又稳又好”的目标。
二是扎实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积极创新载体,在全市开展以“宣讲十七大,社区更和谐”为主题的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探索解决社区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新途径。考核评选出19个“台州和谐社区”,12个“台州和谐示范社区”。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台州市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推进了我市社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程。
三是社会组织评估机制试点工作初具成效。率先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诚信评估工作,为全省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探索出新路。进一步推进行业协会的改革发展,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的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会同公安、国安等有关部门,有效打击非法民间组织和非法组织的违法行为。
三、迅速有力,救灾应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迅速组织抗击冰雪灾害救灾工作。1月中下旬的冰雪灾害,全市61个乡镇受灾,受灾人口676291人。我局适时启动救助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灾情的统计、核查和被困群众的紧急救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下拨应急救灾款613万元,安置分流滞留旅客59410人,并及时向滞留人员提供食品、饮用水和御寒衣被等生活物资,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
二是全力以赴做好四川汶川大地震救灾工作。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迅速行动,上下协作,密切配合,广泛发动,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和统计工作。截至6月底,全市共募集抗震救灾款物25956.761万元;协同各方,以最快速度向四川灾区采购发送救灾物资3493.5505万元;统筹协调,督促有关企业开足马力提前完成了民政部9.6万顶帐篷生产任务,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向灾区捐赠帐篷的要求,组织采购3800顶帐篷并及时运往四川灾区,同时积极配合市建设局做好对口援建广元灾区过渡安置房工程;严格制度,切实加强救灾款物管理,捐赠款物实行全市统一调配,专款专户,统筹使用,并在台州日报上公布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情况,接受公众监督。我局直属机关党委被台州市委评为全市抗震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是扎实推进减灾备灾工作。指导各地对救灾预案进行进一步的修订与完善,现全市121个乡镇(街道)和2976个行政村编制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对各地避灾场所进行了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求限时整改。建立了供货商名录,保障了救灾物质的物源渠道。积极参与创建减灾示范社区和示范学校,推荐路桥区古街街道成为全国减灾示范社区。全力配合做好联合国减灾新闻机构来台拍摄的相关工作,联合国国际减灾战略新闻官对我市的减灾避灾工作十分赞赏。
四、深化服务,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发展
一是全面启动农村星光计划。专门召开会议,落实责任,明确了全市400家的建设任务。现各地均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各村老人的基本情况、服务需求和设施情况,拟订了实施方案。仙居县举全局之力集中两个月时间率先完成了72家星光老年之家的建设任务。仙居的这一做法得到陈加元副省长的批示肯定。
二是全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召开市慈善总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和领导班子。加强义工队伍建设,举办首期全市义工骨干业务培训班,建立健全义工培育和管理体制,做大做强了台州义工品牌。
三是为老年人办实事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市范围的走访慰问活动,为全市600名特困老人送上慰问金和慰问品。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全面铺开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率先在全省进行“失能老年人”的生活护理与照料服务等工作试点,开展人员安排、技能培训等工作。老龄宣传进一步深化,首台省老龄数字视听信息宣传服务系统户外视屏在玉环县正式投入试运行。
四是依法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重点做好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及痴呆傻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并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家属接领或协助护送工作。开展全市孤残儿童信息系统培训,全市孤残儿童的各类信息全部录入全国孤残儿童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福利彩票工作在逆境中取得持续发展,电脑彩票销量超1亿,比去年同期增长15.5%,网点票销售平稳增加;向四川灾区捐款100万元,不断扩大福利彩票社会影响力。加强福利工业企业的管理,做好直属福利企业的月认定工作和新办福利企业的审查。
五、乘势而上,拥军优抚安置保障政策不断完善
一是双拥创建热潮再次掀起。隆重召开了庆祝台州市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暨双拥表彰大会,对我市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作出贡献的56个先进单位、63位先进个人,10家民营企业进行了表彰。制定了《台州市2008—2011年双拥创建工作规划》,继续开展“四项拥军”,组织台州民营企业拥军优属协会代表赴驻福建宁德“海军台州舰”参观慰问,送上电脑、书籍等各类慰问品,帮助解决部队的难点问题;联合举办“和谐台州双拥情”新春文艺演出,丰富军营生活;举办学习补习班,提高驻台官兵文化水平。
二是优抚保障政策不断落实。召开了复退军人创业创新民主恳谈会,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切实做好优抚保障政策的落实到位,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台州市抚恤优待条例实施细则》,加大对复退军人的政策宣传和来访来信处置力度,从源头上减少各类矛盾的发生。开展了“关爱功臣、永葆光荣”为主题系列活动,为全市残疾军人赠送了325辆轮椅,组织了50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短期疗养。
三是扎实做好退伍安置工作。对2007年度冬季退役士兵和2008年度春季转业士官接收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召开了安置工作会议,积极协调人事部门和接收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安置工作。
六、强化监管,专项事务管理不断推进
一是殡葬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今年清明节是我国第一个法定节假日,我局充分运用这个有利时机,不断加大殡葬执法监督力度,连续3个月在全市开展“平安清明”和殡葬综合整治活动,加强墓葬、“三沿五区”青山白化治理和殡仪活动秩序管理,我市各类非法殡葬活动得到了有效整治。积极协调,会同建设规划部门考察学习外地先进公墓建设规划理念,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市区公墓选址规划前期工作。殡仪服务工作不断规范,社会、经济两个效益有新的提高。
二是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进展顺利。对《台州市区地名总体规划》进行了修改,起草了规划送审报告和规划编制说明等相关材料,报送市政府审批。做好了无居民海岛命名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三是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全市创建目标达到了79%,提前完成省定任务。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实现全省联网。滩坑水库移民安置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验收,全面完成移民资金审计。
七、围绕自身建设,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强化
一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召开了全市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制定责任分工方案,按分工分线职责分解到人、责任到处室,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扎实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窗口单位”活动,把这一创建活动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民政系统窗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载体。
二是成立直属机关党委。召开了成立大会,下设4个党支部,开创了我局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率先在全省开展了首次全国社会工作师培训工作,邀请专家,为全市300多名考生进行了集中培训,为今后提高社会工作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继续开展满意机关创建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以“创为民解困新业绩 树为民服务新形象”为主题的满意机关创建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推行“一线工作法”,组织了蹲点调研,举办了主题宣讲教育,开展了整风纳谏活动,逐步扩大民政的开放度、提高民政的满意度、加大民政的社会融合度,力争蝉联满意机关示范单位.
我市民政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民政事业费投入不足,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基层民政力量薄弱等问题。下半年,我市的民政工作还是要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突出主题,创新载体,抓住重点,创出亮点,抓好落实,力争我市民政工作继续保持全省先进水平。
一、在全市民政系统部署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暨“民政与改革开放同行”主题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中开展创业创新破难攻坚和创业创新民主恳谈、民主听证活动,精心挑选一个本系统创业创新活动的实践主题,培育先进典型,示范推动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推动满意机关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推进整个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利用中央颁布实施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有利时机,制订本系统的贯彻实施意见,扎实、有效、全面推进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二、全力做好北京奥运期间维护稳定工作。加强责任意识,确保精力到位,加大信访摸查力度,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对涉及民政工作的“重点工作对象”进行细致排查,力求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力做好议提案、投诉件的答复工作,加强殡仪馆、福利院、救助站、福利彩票销售中心等民政福利设施的日常监管,防止各类事故和不安定因素出现。
三、高度重视防台救灾工作,做好减灾救灾工作。进一步完善救灾预案,加强避灾场所建设和管理,落实备灾物资,开展减灾宣传,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和减灾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做好新灾的救灾工作。继续做好四川地震的救灾工作,协助做好在台州治疗伤员的转运工作,配合做好广元市灾后重建的对口支援工作。全面推行民政救助资金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省厅的要求,年内,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民政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试点工作,争取两年内基本实现民政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目标。
四、贯彻全市民生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争取市政府尽早出台《关于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继续实施农村星光计划,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进一步挖掘慈善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捐赠,加强全市基层慈善组织网络化建设。扎实开展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活动,努力提升老龄工作的整体水平。继续推进救助管理、福利彩票管理、福利生产等项工作。
五、全面总结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经验,努力提升村民自治水平。在上半年顺利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基础上,进行一次回头看。从解决村务大事“谁提议、谁决策、谁执行、谁监督”等四方面入手,规范村务决策程序。出台《台州市村民代表会议规程》,确保90%以上的村达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配合市纪委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试点。
六、部署开展省级和谐社区、和谐社区先进县(市、区)、先进街道,市级和谐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组织人员对社区工作经费和社区用房建设经费,社区工作者配备和社区工作者待遇落实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并组织开展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试点工作,指导路桥、天台加快推进全国农村社区实验县(市、区)建设。
七、深化科技、文化、法律、民企等“四项拥军”活动。积极探索随军家属安置的新途径,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军人子女就学工作。研究部署我市双拥创建工作任务和新一轮双拥工作规划,制订双拥创建工作目标分解方案;抓住纪念建军81周年这一时机,开展好10项建军81周年拥军优属系列活动,在全市上下形成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浓厚氛围。
八、进一步完善优抚政策法规体系。出台《台州市军人优待抚恤实施细则》,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在落实农村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的基础上,完善《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办法》,实行三位一体的医疗保障模式。切实做好复退军人的稳控工作,及时排查重大事件和节日期间的上访或越级上访苗头,建立完善复退军人数据库,使其在复退军人稳控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全面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
九、全面启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着力做好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和行业协会为主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加大行业协会改革力度,积极推进职能分开,把应由行业协会履行的职能移交给行业协会,并争取市政府的重视,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联合检查,规范社会团体的收费行为。切实加大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非法活动的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十、同步做好殡葬、移民、婚登、地名区划等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深化殡仪服务体制改革,继续做好市区公墓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开展“十佳公益性墓地”评选活动。依法规范殡葬管理,加大殡葬执法整治力度;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完成无居民海岛调查管理和命名工作;继续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规范婚姻登记信息网络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婚姻、收养登记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提高移民、区划等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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