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在民政服务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在民政系统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民发〔2011〕153号)和《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民发〔2011〕199号),进一步发挥民政服务窗口单位党组织及党员在服务人民群众、密切党群联系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现就民政服务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民政部、民政厅的部署要求,以“真情暖人心、满意在民政”为主题,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向导,以“三亮”、“三创”、“三评”为抓手,坚持突出主题、凝聚共识,坚持贴近实际、务求实效,坚持创新载体、分类指导,动员和组织民政窗口单位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争创活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目标要求
(一)总体目标: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按照创建“五星级”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目标,努力把服务窗口办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示范窗口、服务人民群众的便民窗口、展现民政精神风貌的形象窗口。
(二)总体要求:
1、围绕服务中心创先争优。民政服务窗口单位基层党组织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做好本职工作中创先争优,为打造“阳光民政、爱心民政、高效民政、和谐民政”提供强大动力。要始终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游移、促进发展不动摇,把服务窗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热情、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民政中心工作上来。
2、围绕服务群众创先争优。树立“以为民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坚持为民、便民、惠民、利民,注重回应群众的期盼与需求,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全面推行公开承诺,围绕让群众放心、让群众满意这一目标,引导服务窗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开承诺,切实抓好承诺事项的兑现。
3、围绕建强组织创先争优。重点加强服务窗口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管理体制。加强服务窗口单位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改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重点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工作骨干培育成党员、把党员培育成工作骨干,发挥党员和骨干的带头作用,引领职工群众共同创先争优,真正把服务窗口单位党组织建起来、用起来、活起来、强起来。
4、围绕改进行风创先争优。围绕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行业新风,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细化服务标准,以优良的工作作风争创“规范服务之窗”。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制定首问事项登记、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服务双岗、去向留言、考勤抽查、效能公示、民主评议等系列制度,强化服务窗口的日常业务管理。细化服务窗口创先进、党员干部职工群众争优秀标准,将作风建设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考核标准,明确活动目标和工作方向。
三、活动内容
各窗口单位要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以“三亮三创三评”(“三亮”激动力,即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三创”促实效,即创岗位奉献先锋、创群众满意窗口、创优质服务品牌;“三评”提升群众满意度,即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为主要载体,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
(一)突出“三亮”激动力。一是亮身份。通过公开栏、办事指南,公开各单位的服务职责和办事流程;制作桌牌、佩带党徽、工作牌,公开党员干部的姓名、职务、岗位、职责和联系方式。通过主动向社会亮明身份,增强党员意识和自我约束,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亮形象。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和开展“党员业务能手”、“党员服务标兵”评选活动,激励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三是亮承诺。紧紧围绕加快发展、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等方面,从提升素质、改进作风、争创一流业绩等方面进行承诺,并将承诺书通过网络、公开栏等形式亮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深化“三创”搭载体。一是创优秀服务标兵。在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建设活动的同时,抓好“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创建工作,广泛开展“争当岗位能手”活动,定期进行评比表彰,积极激励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当表率、树标杆,创一流业绩。二是创群众满意服务窗口。积极推行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AB岗等制度,强化日常业务管理,努力形成“人人是形象、处处是窗口、事事是服务”、“一个党员、一面旗帜”的良好服务环境。社会组织登记单位要按照“依法登记、规范服务”的要求,公开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编制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和社会组织申请办理业务。创新登记管理方式,优化审批流程,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市殡仪馆要按照“阳光殡葬、惠民殡葬”的要求,推行殡仪服务全程化、服务标准公开化、费用减免规范化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切实转变服务作风。大力实施“改扩建”工程,装修改造综合服务楼,扩建火化炉车间,增设守灵厅、冷藏棺和卫生间、休息室等配套服务设施,改善服务环境。市民政办证中心要以服务婚姻对象为重点,以争创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为目标,推进婚姻登记服务科学化、建设标准化、登记规范化、工作人性化。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争取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提升服务效能。推行婚姻颁证制度,提升婚姻文化内涵。市福彩中心要弘扬“诚信、公正、廉明、守规”的福彩行风,推进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核心的制度化建设。加强销售网点标准化管理,提升网点形象。加强队伍建设,为网点、网民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组织开展“公益福彩与你同行”、“公益福彩走进社区”、“福彩百万助学”、“福彩帮帮帮”等系列社会公益活动,积极资助困难群众。市救助管理站要全面推行“关爱型救助”,畅通救助渠道,规范救助程序,努力帮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解决临时生活困难,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三是创优质服务品牌。充分利用“共产党员示范岗”、“党员志愿者”、“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活动载体,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服务手段、优化服务流程、充实服务内容、拓展服务领域,推出一批群众欢迎、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社会影响力的“服务品牌”。
(三)坚持“三评”强保障。一是群众测评。建立群众评议制,通过聘请行风评议员、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发放群众满意度测评表、设立征求意见箱和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组织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对服务窗口党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做好群众意见的反馈和问题的整改,以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二是党员互评。根据本单位特点和岗位要求,开展自评、互评,相互鼓励、比学赶帮。三是领导点评。建立局领导联系点,每半年对挂钩联系的单位开展一次点评,同时窗口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每半年对所辖党员进行一次点评,点评主要围绕履行职责、兑现承诺、作用发挥情况等内容进行,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努力方向。
四、实施步骤
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计划用一年时间开展这项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学习传达、动员部署。2011年10月下旬,部署民政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组织窗口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召开动员大会,制定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方案。同时,启动相关宣传工作,使“真情暖人心、满意在民政”主题活动深入人心。
(二)全面争创,比学赶超。从2011年11月上旬至2012年6月底,各窗口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争创活动。具体分为三个环节:
1、广泛开展征求意见、公开承诺活动。2011年11月上旬至11月底,各窗口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有关方面意见,查找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着力点;组织各窗口单位的党员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撰写公开承诺书,并采取适当形式向职工群众和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2、扎实推进“三亮三创三评”活动。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动员窗口单位的党员并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暖心”活动,让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活动带来的积极变化;采取灵活多样的评比竞赛方式,组织各单位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培育一批先进典型。
3、认真组织点评评议和整改提高活动。2012年4月至6月,组织各窗口单位开展群众评议、党员互评和领导点评。根据评议情况,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让群众得到实惠。
(三)总结表彰、弘扬先进。2012年6月底,对窗口单位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确定一批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并向上级民政部门推荐 “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和“优秀服务标兵”。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总结交流窗口单位创先争优的好经验、好做法,表彰获奖单位和个人,研究部署长效机制建设。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在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实施,严格要求,积极营造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局成立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日常工作。
(二)强化督促检查。“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与“创先争优”窗口经常联系沟通,及时了解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要通过现场检查、明查暗访、群众评议等方法,加强对窗口单位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督促检查,及时指出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在年底前后组织的测评活动中取得好的成绩。
(三)构建长效机制。要整合各类资源,努力形成上下共管、部门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要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突出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迫切、最需要的实际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不断激发群众参与的热情。要及时总结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大力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努力在窗口单位中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成效。
附件:台州市民政局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台州市民政局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哲敏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文福 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丁素君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峻平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仁伟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其跃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
李本智 局办公室主任
赵世春 市纪委驻局监察室主任
李小兵 救灾救济与社会福利处处长
陈慧雪 基层政权和公共事务处处长
陈 亮 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
应仙根 优抚安置处处长
梁国营 市双拥办专职副主任
李法斌 市殡葬执法支队支队长
邓永新 市地名办公室主任
蒋云龙 市救助管理站站长
林美凤 民政办证中心主任
詹坚强 市福利工业办公室副主任
张鸥翔 市福彩中心副主任
沈 碟 市殡仪馆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陈亮同志任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办公室、监察室等处室负责人组成。 负责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指导窗口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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