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城乡社区抓好“贴心民政”建设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浙民基〔2013〕5号)、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台市委发〔2011〕27号)文件精神,体现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的工作亮点,推进城乡社会工作室建设,打造一批区域特征明显、服务特色凸显,示范性强、影响力大的社区服务工作品牌,提高全市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创建“和谐社区”社会工作室社区中开展“一社一品”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一社一品”创建活动主要是在“和谐社区”社会工作室创建社区中开展,其他有条件的社区也可结合实际积极参与。
二、创建目标
1、以人为本,突出服务功能。从群众需求中找品牌方向,从群众评价中找品牌定位,充分整合社区内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企业及居民等多方力量与资源,选准符合广大居民愿景的服务形成品牌。
2、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亮点。紧密结合社区实际,围绕最能代表社区服务能力、最能反映社区特色、最能体现区位优势等方面,对社区资源进行系统梳理和设计,逐步形成具有特定内涵和鲜明形式的社区品牌。
3、全面发展,突出品牌实效。申报的品牌项目需组织领导健全,实施方案细化,人、财、物保障得力。应避免追求形式上的创新,能解决在社区建设中所遇到的带有普遍性的工作难题,产生明显的工作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推动社区服务发展具有示范和推广价值。
三、创建内容
“一社一品”创建活动,要求立足社区实际,创新理念,高点定位,突出特色,分类创建,打造品牌。特色品牌可围绕社区居民需求,根据各自特色和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主要包括学习型、文体型、生态型、渔家型、关爱型、平安型、法制型、共建型等8种类型。
1、创建“学习型”社区。教育资源比较丰富、居民整体素质较高、学习氛围浓厚的社区可以开展“学习型”社区创建活动,通过开展现代家居、老年保健、心理健康咨询、安全防灾、家政技巧等知识的学习,努力在教育资源共享、强化社区居民学习理念等方面形成特色。
2、创建“文体型”社区。文体设施比较齐全、文艺资源比较丰富、文艺人才比较多的城镇社区可以开展“文体型”社区创建活动,努力在文体活动方式、各类群众文体团体建设、特色文体节目、民俗文化传承等方面形成特色。
3、创建“生态型”社区。生态环境比较好的山区社区可以开展“生态型”社区创建活动,在环境绿化美化、环保措施、生态理念、生态经济发展等方面形成特色。
4、创建“渔家型”社区。从事渔业人员比较多、渔业比较发达的社区可以开展“渔家型”社区创建活动,努力在服务渔民、发展渔业、打造渔家文化等方面形成特色。
5、创建“关爱型”社区。外出人员比较多的山区社区可以开展“关爱型”社区创建活动,努力在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帮扶弱势群体、“爱心超市”建设等方面形成特色。
6、创建“平安型”社区。外来人员比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城郊社区可以开展“平安型”社区创建活动,努力在网格化管理、纠纷调解、民情化解机制、外来人口管理等方面形成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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