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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台州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6 台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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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台州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台州市民政局

2014320

台州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

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1101号)和《浙江省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浙民福〔2013246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为目标,以保障困难、失能失智、高龄老人为重点,依托社区服务平台,全面打造设施完善、功能多样、实用方便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统筹、整合资源的原则;

(二)坚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坚持就近就便、规模适度、功能配套、方便实用的原则;

(四)坚持无偿、低偿、合理有偿和服务订购议价相结合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加大投入,加快建设,计划通过二年的努力全面建成城市社区15分钟、农村社区20分钟左右的居家养老服务圈,为城乡居家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2014年新增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60个,城市社区建有率达到85%以上;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467个,农村社区建有率达到50%以上。2015年基本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

四、建设要求

(一)建设标准。

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分标准型、基本型二种类型。标准型建设标准按浙民福〔201324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基本型建设标准基本按照省定标准执行,在基本配置和服务功能上,可根据当地实际需求情况适当降低。具体建设标准如下:

——标准型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1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宜设在建筑低层部分,相对独立,配有安防、消防等设备和必要的交通工具。宜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毗邻,实行资源和服务共享。建筑面积要求在200平方米以上,其中提供全托服务的建筑面积应不少于500平方米。

2照料中心要根据老年人实际需要,合理设置生活服务、健康服务、文体娱乐及辅助用房,并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其中:

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包括休息室、沐浴间和餐厅(含配餐间),休息室至少配有可提供20人以上休息的躺椅或床位,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并配有降温、取暖设备;餐厅能提供20名以上老年人同时就餐,就餐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

老年人健康服务用房包括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和心理疏导室;应配备老年人安全使用的健身康复器械和设备,建立健全老年人健康档案资料,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老年人文体娱乐用房包括阅览室(含书画室)、网络室和多功能活动室;阅览室应配有桌椅、书架和适合老年人阅读的图书、报刊、杂志,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老年人辅助用房包括办公室、厨房、洗衣房、公共卫生间和其他用房(含库房等)。厨房应符合食品卫生防疫规定,并备有灭火器具。卫生间应方便轮椅出入,便池安装扶手。照料中心应设立室外活动场所,配备适合老年人的健身康复设施。

——基本型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1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宜设在建筑低层部分,相对独立,配有安防、消防等设备和必要的交通工具。宜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毗邻,实行资源和服务共享。建筑面积要求在100平方米以上,其中提供全托服务的建筑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

2照料中心要根据老年人实际需要,合理设置生活服务、健康服务、文体娱乐及辅助用房,并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其中:

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包括休息室和餐厅,休息室按实际需要配置躺椅或床位,并配有降温、取暖设备;餐厅能提供10名以上老年人同时就餐。

老年人文体娱乐用房包括阅览室(含书画室)、多功能活动室;阅览室应配有桌椅、书架和适合老年人阅读的图书、报刊、杂志。

老年人辅助用房包括办公室(含医疗保健室、心理疏导室)、公共卫生间和其他用房。餐饮场所应符合食品卫生防疫规定,并备有灭火器具。卫生间应方便轮椅出入,便池安装扶手。照料中心应建立健全老年人健康档案资料,设立室外活动场所,配备适合老年人的健身康复设施。

(二)服务功能。

照料中心的服务对象为居住在本社区需要服务的老年人,重点是高龄、空巢、独居、生活困难的老年人。

1、照料中心服务内容

老年人口信息登记:老年人基本信息采集、整理和档案管理。

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协助评估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收入状况及服务需求。

生活照料:为老年人提供托老、用餐(配、送餐)、定时巡房、敲门问询、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服务。

健康保健服务:提供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复训练、心理卫生等服务。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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