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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农业志》编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农业志〉初稿审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5-26 台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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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农业志》编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农业(林)局:

  《台州市农业志》编纂工作,在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编写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初稿编写已基本完成。为夯实基础,尽最大可能保证志书质量,《台州市农业志》编委会决定实施初稿审读工作,并制定印发《〈台州市农业志〉初稿审读工作方案》,请各单位根据审读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好审读工作,以确保《台州市农业志》整体编写工作的顺利推进。

  

《台州市农业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农业志》初稿审读工作方案

  

根据2015年《台州市农业志》编撰工作计划,目前初稿已经基本完成,即将进入初稿审读阶段。为强化初稿审读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协调

  成立《台州市农业志》初稿审读工作组织协调小组。组长为陈理富,副组长为徐放、张爱国、王耕耘、徐建国、尚希明,组长负责协调各参编单位的整体审读工作,副组长负责协调本单位的审读工作。

  二、分层负责

  初稿审读工作遵循“谁提供初稿、谁负责审读”的原则。各参编单位初稿审读工作要做到统分结合,进行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和积极性。要依据本单位的分管线情况,由各位分管领导担任相关初稿审读的主持人,负责主持分管线相关初稿的审读工作;确定初稿编写处站负责人为初稿审读召集人,分层牵头负责审读工作。

  三、审读人员

  根据审读初稿内容需要,审读人员由召集人推荐,商责任编辑后,报审读主持人(分管领导)确定。审读人员一般应包括:单位分管领导、处室站负责人、现职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学者、责任编辑等。审读人员要精干,既有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心,又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专业与学科上具有代表性与权威性。

  四、审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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