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市建设规划局椒江、路桥分局,黄岩区建设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提高城乡规划督察效能,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利用遥感监测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台州市遥感督察图斑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遥感督察图斑核查工作遵循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分类处理、层级监督的原则。
属地管理,即依据遥感督察图斑位置所在的区域范围,由其相应的规划管理机构负责处理该图斑的核查工作。
分工负责,即遥感督察图斑核查工作由各规划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并建立各规划管理机构专人联系图斑核查的工作制度。
分类处理,即按照非违法图斑(指经依法审批的图斑)、违法图斑(指违法建设、违法行政等图斑)、伪变化图斑(指临时堆场、无建设行为等图斑)等对需要核查的遥感督察图斑进行分类处理,依据部门工作职责转交、查处和依法处理。
层级监督,即按照“纵横联动,协同管理”的原则,统一部署,落实责任,完善分级遥感督察体系,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
二、核查流程
遥感督察图斑核查工作分为任务分配、自检自查、统计汇总、复核抽查、分类处置、办结归档等6个节点,分步骤进行:
(一)任务分配。局城乡规划管理处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分配住房城乡建设部转交的卫星遥感监测重点变化图斑资料,明确具体工作要求。
(二)自检自查。各规划管理机构对遥感督察图斑的核查实行“分步五查法”,通过查阅项目有关审批资料、组织现场踏勘等方式,重点对图斑涉及的总规、控规、用地性质变更、规划许可等情况进行核查:
一查图斑坐标位置,确定有无建设行为;
二查项目是否经规划许可,是否按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确定建设行为是否合法;
三查项目规划许可是否规范,许可过程是否实体合法、程序正当,确定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四查项目许可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许可是否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其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否符合总体规划,是否经依法批准,确定规划依据是否合法;
五查违法建设行为是否立案查处,确定违法行为查处及执行情况是否到位。
(三)统计汇总。各规划管理机构根据自检自查结果,梳理遥感督察图斑涉及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审批主体及相关规划许可情况,记录有关现场照片,整理有关资料,填写遥感督察图斑核查相关表格(见附件),对图斑有关资料进行统计汇总,并明确下阶段查处、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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