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湾集聚区建设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水利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督促监理企业和监理从业人员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维护我市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秩序,落实监理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中的责任,促进监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监理市场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依据
(一)《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
(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四)《关于进一步明确台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台建规〔2012〕359号);
(五)《台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管理规定》(台建规〔2011〕397号)。
二、整治范围
台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监理企业以及外地进台监理企业和全部在监项目。
三、整治目标和内容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促使监理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强化责任意识、诚信意识、自律意识,落实监理企业的责任,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工作,集中解决监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整治内容
1.项目监理机构及设施。重点检查监理单位是否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相关要求在施工现场建立了项目监理机构,现场监理人员配备是否严格按投标承诺及《台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管理规定》(台建规〔2011〕397号)要求,项目总监工程师是否有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任命书,总监、监理工程师等项目监理人员签字是否存在代签现象等。
2.监理工作到位情况。重点检查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旁站记录等文件的编制是否规范、详细,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和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要求组织审查;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是否经过审查;对监理项目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是否及时组织验收等。
(三)整治重点
1.在施工现场设置项目监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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