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为切实强化养老护理员综合技能训练,提高养老服务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总工会《关于举办2015年全省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的通知》(浙民福〔2015〕137号)精神,决定举办2015年全市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暨全省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8月12日前完成组队报名,初定8月下旬进行竞赛选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赛对象
具有或相当初中文化程度以上,在本市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从业人员,不受年龄、性别限制,包括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均可参加。
三、竞赛办法
(一)本次竞赛以县(市、区)为单位,组队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人力社保局、总工会配合。每个代表队设领队1人,参赛队员4人,分设A、B组,其中A组2名为养老护理岗位上的护士护理员,B组2名为养老护理岗位上的普通护理员。
(二)竞赛分理论知识考试(由市鉴定中心组织专家命题)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命题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三级)的要求为基础,并适当增加部分技师及新工艺的内容。具体技术要求请查询浙江省职业资格工作网站(www.zjosta.org.cn)。
(三)本次竞赛奖项设团体前三名,个人前三名(不区分A、B组)。获个人总分前三名(理论、实操双合格)的选手,由市人力社保局授予“台州市技术能手”称号,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对个人总分前五名(不区分A、B组)的选手,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均合格者,由市人力社保局核发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对个人总分第六至十名(不区分A、B组)的选手,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均合格者,由市人力社保局核发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证书;其它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均合格者,由市人力社保局核发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证书。另设单B组个人总分前三名奖,每人奖励人民币1500元(已获大组个人前三名的,该项奖金不再发放)。大赛A/B组前二名的选手,代表台州市参加全省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
四、竞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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