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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05-26 台州市 收藏
朗读

各县(市、区)农业(林业)局,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台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台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G20峰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农质发〔2016〕8号)和《台州市聚焦G20峰会食品安全“扫雷攻坚”975行动方案》(待发)等文件要求,决定于2016年3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以下简称“三大一严”)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严密排查、问题导向、标本兼治、铁腕治患”的总要求,聚焦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畜禽屠宰环节,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效管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确保G20峰会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目标任务

  各县(市、区)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开展“三大一严”专项行动,深入梳理汇总历年来辖区内风险监测数据、日常监督管理、抽样监测结果、群众投诉举报等情况,对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环节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强针对性抽检,摸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症结,提出解决对策,加大整治力度,切实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具体做到“七个一”:

  1.发挥一线监管作用。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延伸配备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落实分片划区、包干负责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监管力量的作用。

  2.开展一次集中排查。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手段,对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地毯式排查。

  3.抽检一批重点品种。以问题为导向,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增强抽检的针对性,重点开展草莓、杨梅、茭白、西(甜)瓜、时令蔬菜等产品的监督抽查,各县(市、区)监督抽查不少于50批次。

  4.整治一批重点隐患。科学分析研判,梳理出一批系统性、区域性农产品风险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目标和责任人等。

  5.约谈一批违规生产主体。对重点违规生产主体进行约谈,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

  6.查处关停一批非法违法主体。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关闭取缔。对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主体责令停产整改。

  7.及时移交打击一批案件。深挖案源,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移送一批涉嫌农产品质量安全犯罪案件。

  二、工作重点

  (一)种植业产品生产环节。要针对豇豆、青菜、芹菜、韭菜、菜心、红茄和水果、茶叶等重点产品,集中解决克百威、氧乐果、氟虫腈、水胺硫磷等禁限用农药违规使用问题。围绕重点时节、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开展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加强禁限用农药以及高风险农药销售、使用管理,加强对生产企业重点抽查和执法督导检查。

  (二)畜禽产品养殖环节。要重点解决违规使用抗生素问题,严厉打击抗生素滥用行为;深入整治养殖场使用禁用兽药等行为,严格控制超剂量、超范围使用、不按要求执行休药期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或其它非法添加物行为。

  (三)畜禽屠宰环节。围绕生猪私屠滥宰的高发时段和地域,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行为、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宰前使用“瘦肉精”的行为。严格查处定点屠宰企业违法违规生产、不严格执行屠宰规程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等行为。

  (四)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加强农药经营市场管理,全面落实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打击在农药中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和非法生产、销售甲胺磷等禁限用农药,在肥料中非法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在兽药中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药物,在饲料中添加禁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步骤

  全市“三大一严”专项行动从2016年3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梳理阶段(3-4月)。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历年掌握的风险隐患情况,深入分析、明确目标,开展针对性抽检,及时排查,发现掌握风险隐患,并建立隐患清单。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时落实责任,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5-6月)。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切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对排查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限期整治,务求工作取得实效。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三)督查暗访阶段(7月)。各地要对照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要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评估,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市农业局将配合市食安办,赴各地开展暗访检查,暗访结果计入年度考核。

  (四)巩固成果阶段(8月)。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局属相关单位要对本次“三大一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查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监管,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尺度不降,防止整治不彻底、疏漏和风险隐患“回潮”现象。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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