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湾集聚区建设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水利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浙建安办〔2016〕3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台政办函〔2016〕1号),结合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要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真正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一是合理配置灭火器材;二是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三是易燃可燃施工材料和危险物品须按规定集中规范堆放并设置标志牌;四是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五是做好消防演练工作,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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