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
关于2016年台州市货币信贷工作的指导意见
人民银行各县(市、区)支行,农业发展银行台州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台州分(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台州市分行,台州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台州分行,浙江省农村信用联社台州办事处,各村镇银行: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有效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和全省、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执行好稳健的货币政策,按照“拉高标杆、争先进位,勇当排头兵、再创新辉煌” 的总要求,加快浙江省台州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深入推进台州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台州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2016年台州市货币信贷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推进浙江省台州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广义信贷及贷款合理适度增长,着力优化信贷结构,加强对经济转型升级关键领域的金融支持;深入推进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电商金融、文化金融等特色金融发展,继续发展普惠金融,强化对民生领域的金融支持;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积极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防风险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和跨境人民币业务;严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2016年,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在全市组织开展“金融服务结构性改革年”活动,各金融机构要根据活动统一部署,立足台州实际,加强组织保障,深入活动开展。
二、主要目标
广义信贷及贷款合理适度增长,全年贷款增量确保450亿元;“支农支小”持续推进,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电商金融、文化金融等创出特色,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保持较快增长;直接融资加快发展,进一步扩大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进一步扩大全市跨境人民币结算量。
三、重点工作
(一)保持广义信贷及贷款合理适度增长,进一步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一是合理把握信贷总量的平稳适度增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稳健的货币政策内涵,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政策倾斜,挖掘有效信贷需求,注重培育新的信贷增长点,并通过业务创新等多种方式,确保全年新增贷款超过450亿元。在用好增量资金的同时更加注重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信贷增长与台州经济发展转型的需求相适应、相衔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根据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要求,密切监测资本和杠杆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跨境融资风险、信贷政策执行等指标情况,加强自我约束和自律管理。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结合MPA要求,加强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监测指导。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提高对当月信贷增量预测的准确性,避免月末实际贷款增量与预测数有较大差距。
二是积极推动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增量扩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承销服务水平,对符合条件企业加强宣传培训,重点拓展基投公司、企业集团、上市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企业等资源,在进一步做好超短期融资债券、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永续票据、绿色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债券品种发行,努力扩大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争取完成《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台州市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发行的通知》(台银办发[2016]52号)任务目标。关注发债主体存续期内生产经营情况,防范债券违约风险,及时反映辖内债券市场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是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展主动负债。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合格审慎评估或年检,进一步加强定价机制、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系统和存贷款定价系统建设,提高定价能力。积极参与同业存单、大额存单发行交易,增强主动负债能力。同时,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将进一步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二级资本债、混合资本债、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三农”专项金融债、绿色金融债等,完善资本补充机制。积极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壮大资本及信贷支持实力,并将证券化腾挪的资金重点用于支农支小。
(二)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积极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
一是大力开展信贷产品创新,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转发<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杭银发[2016]67号),积极支持台州经济转型升级。围绕服务“中国制造2025”台州行动计划和“四换三名”工程,积极主动对接全市重点建设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服务业项目、重大海洋经济项目,综合运用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银团贷款、同业合作、债贷组合、投贷联动等模式,探索信贷与专项建设基金、各类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的有效配合方式。坚持工业强市、质量强市目标,提升融资便利,开发支持工业“互联网+”行动计划的信贷产品,支持工业化和信息化、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入融合,增强医化、汽摩等传统主导行业产业升级的信贷投入,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二是着力做好化解过剩产能和企业贷款重组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对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优质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新增产能建设项目,一律不得给予授信。对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环保、安全生产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及落后产能,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要在有效管控风险、确保合法金融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贷款重组措施,帮助暂时困难、未来现金流有合理市场预期的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规模,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加大并购贷款投放力度,对兼并重组企业实行综合授信,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化解过剩产能。
三是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 台州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台州市科技金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实施方案>》(台银发[2015]81号)部署,进一步深化科技金融合作,争创浙江省第二批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城市。探索形成台州市信息经济投资基金、科技企业贷款风险池基金等途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设立科技支行,加大对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提升科技企业贷款比重。扩大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质押贷款覆盖面,完成《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的通知》(台银办发[2016]26号)目标任务。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通过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对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给予定向支持。
四是支持电商金融加快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台州市电商金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台银发[2015]65号)部署,建立电商金融专业服务组织体系,设立电商特色支行及电商金融综合普惠服务网点。深入运用大数据技术,重点突出对电子商务园区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网络零售和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电商配套服务业发展、传统产业电商升级的信贷支持。建立完善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特点的资信评级、审批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提升信贷管理与电商发展模式的契合度。探索利用供应链融资、网络融资等创新模式,提高信贷产品与电商企业需求的适应性。推进手机信贷、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扩大应用。
五是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围绕生态市建设和“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行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机制,建立项目环境风险及效益评估体系,开展环境风险压力测试,扩大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排污权抵押贷款、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等绿色信贷投放。不断提升对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污染防治等领域的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对相关领域技术改造以及清洁生产企业、绿色企业和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继续探索CDM项目融资、合同能源融资、绿色消费信贷等金融产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可探索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及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拓宽绿色信贷资金来源。
六是推动文化金融发展。继续贯彻落实《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 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关于深入推进文化与金融合作的若干意见》(台宣[2015]76号),深化工商银行文化产业银行作用,推动设立文创产业风险补偿基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设立文化支行、特色支行、专营部门,积极推广著作权、影视版权和文化资源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完善文化产品出口贸易融资模式,多渠道丰富文化产业金融产品。
七是大力支持特色小镇建设。结合台州市特色小镇“621”工程,积极配置信贷资金,运用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银团贷款、同业合作等方式,加大对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园区开发、环境保护、土地整治等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积极支持资产质量好、现金流稳定的特色小镇项目发行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针对特色小镇主导产业的发展特点,按照“分类服务、一镇一策”的原则,精准对接小镇特色产业的进入需求,助推特色小镇产业集聚、产业创新和产业升级。
(三)深化普惠金融服务创新,加大小微企业、“三农”及民生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
一是深入推进浙江省台州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争取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在台州地区先行先试,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围绕台州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加强小微企业信贷资源配置,保持小微企业贷款平稳较快增长。主动对接台州市金融服务信用信息中心和台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行中心两大平台,有效解决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和担保难问题。强化小微企业专营机构、社区银行和金融便利店建设,向下延伸服务网点。深化小微金融产品创新,提高小微企业信贷覆盖面和申贷获得率;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信贷评分系统、改进微贷技术,提高审贷效率。进一步推广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等还款方式创新,实现小微企业续贷无缝对接。加强与保险机构合作,积极推动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2016年,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将继续对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小微企业信贷政策情况进行评估,加强对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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