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正文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第三届浙江交通文学艺术梅花奖文学创作评奖活动征稿的通知

2021-05-26 台州市 收藏
朗读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市公交集团:

  现将浙江省交通作家协会《关于开展第三届浙江交通文学艺术梅花奖•文学创作评奖活动征稿的通知》(浙交作协〔2016〕1号)转发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广泛宣传,积极参与。要求各单位选送文学类参赛作品不少于6件(组),并于2016年8月15日前将作品发送到邮箱:510359616@qq.com,联系人:陈伟红,联系电话:15967687088。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7日


浙江省交通作家协会文件



浙交作协〔2016〕 1 号



关于开展第三届浙江交通文学艺术梅花奖•文学创作评奖活动征稿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各省交通作协副秘书长: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最美行业创建,为十三五开局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展示我省交通运输发展成就和当代交通职工风采,省交通文联、省交通作协将于今年联合举办第三届浙江交通文学艺术“梅花奖”评奖活动(包括文学、书画、摄影三大奖项,详见2016年4月14日交通旅游导报)。为推动广大交通职工积极参与,充分展示交通职工的艺术才情,现就文学创作奖征稿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作品主题

  “笔绘交通、记录时代”,以“建设美丽交通、创建最美行业”为主题,本届“梅花奖”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以交通为题材,且以展现浙江交通5411发展战略、现代交通“五大建设”(大港口、大路网、大航空、大水运、大物流),立足服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主动融入长三角,高标准构建引领都市经济、海洋经济、开放经济、美丽经济发展的“四大交通走廊”、“最美行业”等浙江交通发展宏大主题和时代背景的作品为佳。

  二、作品要求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taizhoushi/2021/0526/81732.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