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湾集聚区建设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的履约行为,规范建设各方的市场行为,确保全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圆满完成。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全市建设工程合同履约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抽查施工、监理合同履约情况。结合网上合同履约评价工作,主要检查在建工程合同的订立及履约情况,包括:合同备案情况、应招标的专业工程和监理项目等招标情况、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情况;施工及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机械设备到位情况、工程进度情况、落实施工合同内部管理制度等。
二、检查方式
(一)第一阶段:企业自查。各地在建工程的各方主体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建设工程合同履约评价的通知》(台建价〔2016〕11号)要求,于6月30日前完成自查互评及评价结果的录入、上传工作,并上报当地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
(二)第二阶段:核查。当地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根据企业自查互评情况,开展合同履约情况核查,核查结果应予通报,并于7月15日前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taizhoushi/2021/0526/81720.html
